瘦高个和肥姐是以人力拉着一辆木头做的二轮车,沿街走走停停贩卖杂货。 也不知那天是瘦高个先喊的我,还是我先驻足在木车后,只用了两个小时,不同地区的两个人,在同一座城市聊得是如火如荼。 用肥姐的话来说,那就是两个相差快二十岁的人了,居然会如此投缘,就差点结拜成兄弟了。 白天时瘦高个和肥姐都会在附近厂子里干活,晚上才会出现卖点杂货,而我白天则是听王大海的碎碎念,也就是学一些秘术的咒语和手印,晚上我便亟不可待骑着自行车跑去找瘦高个。 因为瘦高个会讲故事,每次我都是坐在一张小木椅上,听着瘦高个吹嘘他和他老婆相识的过程。 从相识相恋,到双方父母不认同,瘦高个毅然决然和胖姐私奔,辗转南北许多地方,最终才到了这座城市。 当然偶尔也会出现一群人,瘦高个每次看到他们总是脸色大变,拉着木车便是一顿狂奔。 那时候我总是不解,为何一个看似不到一百二十斤身高近乎一百八的人,能拉着四五百斤重的货物,还跑赢了那群两手空空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座城市消费的水平太高了,只有白天上班晚上摆摊,瘦高个才能和胖姐在这座城市里,寻求到所谓的安全感。 木车上的杂货对于瘦高个而言不是普通的货物,而是他对未来发展的希望,每次我都会追在瘦高个的屁股后头,看着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乐个不停。 不过我真正对瘦高个改变看法的,还是有一次他终究是跑不过人家,货物直接被人家全部扣走。 那一刻站在路灯下的瘦高个,看着一脸茫然的我却是露齿一笑,既淡然又苦笑道:“其实这也没什么!” 我想瘦高个应该是麻木了,对于正在搬运货物的那群人来说,他们每搬一件货物,都相当于在瘦高个的心脏里捅了一刀。 瘦高个掏出一包廉价的香烟,站在路边上无可奈何静静看着他们。 说实话,以我的道行,如果想改写瘦高个的命运倒也能做到,但我却不敢这么去做。 瘦高个与胖姐的面相是鸳鸯命,也就是所谓的夫妻相,但却是苦命连连,虽能双宿双飞,只怕也要承受世界的一次次磨难。 这是因为瘦高个和胖姐的眉心处,都有一道淡淡的灰雾,说明他俩的祖上都曾犯下罪孽,一直轮回到两人身上时,这罪孽都还没完全抵消。 如果我强行更改两人的命运,对于他俩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极有可能明天瘦高个会中五百万彩票,但因果之力的形成下,瘦高个与胖姐轻则分道扬镳,重则小命不保。 我站在树下发着呆,瘦高个则蹲在路牙上吧嗒吧嗒抽着烟,我俩谁也没有吭声,直到胖姐费劲拉着木车前来时,才打破了这诡异的寂静。 “老婆!” 一看到胖姐,瘦高个便露出了笑容,但我却发现瘦高个的脸色不是很好。 “你木车呢?” 胖姐看了看四周,并未看到瘦高个的木车,见瘦高个脸色煞白,胖姐则是沉默了一会,随后便出声道:“走吧,回家!” 天下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来而往,经过瘦高个和胖姐身旁的人来来回回,却无一人停留在他们木车旁片刻。 在我离开山村的时候,我爷爷语重心长对我说了一句:“孩子,如果当你找不到答案的时候,就去城市里转一转,看看这世界的百态时,兴许你的内心自然会有答案!” 说一句实话,这对苦命鸳鸯的名字倒是不错,瘦高个叫张轩叶,胖姐名为周月秋。 “涂轩之分缀红叶,月初时节染江秋!” 看着瘦高个和胖姐的背影我若有所思,但我也不晓得自己到底知道了些什么,又看出了些什么。 瘦高个和胖姐有罪吗?这一点我不好去下结论,但这种事已然发生,如果瘦高个和胖姐无罪的话,那谁才有罪? “难道这是要告诉我,因果之力无法干预,每个人的命都是以因果而轮回吗?” 我骑着自行车朝王大海的家方向慢慢驶去,人这一生所认识的每一个人,都不是随意而来。 他们的存在就是再告诉你一个道理,在提醒你一个事实,每个人都是主角,但在其他人眼中又是配角。 如果瘦高个和胖姐想要改写命运的后,只能是在做一件大善事得善缘后,因这个善缘结识了阴阳师,那么因的就产生了,为了了却果,阴阳师便会改写他俩的苦命鸳鸯命。 想去做却没有能力,想去做又有这个能力却不能去做,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顶着难受,后者则是会陷入自责、愧疚和不安之中。 当我骑着自行车来到石桥时,却看到李四已经开着那辆越野车停在附近了。 一看到张三连忙迅速打开车门,一把抓住我的自行车车头,问道:“王老呢?怎么打电话都没接啊?他人去哪里了?” 我一头雾水回道:“打电话没接你不会进去找他啊?” 张三着急道:“我进去瞅过了,他人不在家,他常常去的地方我也看过了,都没找到人!” 闻言我立即掏出手机打给了王大海,但却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号码已关机! 看得出张三和李四是非常焦急的,故而我问道:“什么事啊如此心急如焚迫不及待的!” “迫在眉睫的事,可谓是刻不容缓啊!” 李四居然主动开口说话,这倒是让我大吃一惊,看来他俩还真是遇到麻烦事了。 最后李四一咬牙,道:“哥,就带他去吧!” 张三指着我疑惑道:“他?他行不行啊?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而已!” “我的道行不比你们低!” 听到这话我内心那股自尊火焰直接燃烧起来,不管不顾径直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后来我才知道,张三李四其实是知晓我道行高过他们的,但这两人拉不下面子求我这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故而使出了一招激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