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进记忆废箱的一句话,却被周时予一字一句捧若珍宝般刻在心头、深埋骨肉血液,整整十年。 可他今年也才不过二十九岁啊。 盛穗站在春日暖阳下,正午眼光刺的几欲睁不开眼,却只觉得手脚冰凉、周血液都要凝固。 “既然盛老师已经通,我可以和你说件其趣事。” 懒散男声拉扯回滞钝思绪,盛穗僵硬抬头,就听梁栩柏继续道:“你道这个笔记本,为什么会一直交给我保管么。” 盛穗摇头,这也是始终疑惑的。 以周时予密不透风的行事作风,即便为了治病,将日记本这私密的物品主动上交,似乎也并不符合男人性格。 “成禾赚得第一桶金时,周时予就提出要立遗嘱。” “但法律上要求,遗嘱人需具备完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无效*1——显然,精神病患、至少在发病期间的精神病患,所立定的遗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1。” 梁栩柏垂眸看着眼前纤瘦的女人,脸上不是上次满目的惶恐与震惊,勾唇笑了笑:“于是周时予找到我做见证人,同时要我证明他立遗嘱的时间点,正处于病情间歇期的完行为能力人。” 说完又是一阵沉默。 不多久过去,盛穗才听见干哑的声音响起:“所以,这和日记本有什么关系呢。” “一来,这份遗嘱仅有手写的一份,由这本日记记录了存放地点,以及作为证明周时予写于清醒的间歇期,最好在我这里保管。” 谈及此处,连梁栩柏神色间的散漫嬉笑都收敛不见,难得认地望进盛穗眼眸,轻声道: “二来,周时予曾和我说,他希望我能看完、并保留这本日记。” “如果有一,他来不及同你赴约就先不告而别,起码这世间还留有一个人记得并相信:周时予曾深刻而渴盼的爱慕过盛穗很久,直到他生命消散的最后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