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 注1:中丞即御史中丞,为御史台一把手,杂知,即侍御史知杂事,辅佐御史中丞管理御史台。 宋初,侍御史也是阶官之一,带‘知杂事’才是御史台属官,官次仅低于御史中丞,为御史台副贰,如御史中丞空缺,则由侍御侍知杂事管辖御史台。 注2:历史上,宰执不预的原则是庆历年间正式确立的。 注3:集议,是一种处理政事的流程,秦汉以来,天子在决策之前,往往会指定某些职务相关的官员进行调查、商议,并拟定处置办法。 集议结束,由两府大臣综合各方意见,呈送至禁中的奏疏,也称札子,也称熟状。 札子是文书的一种形式,一般而言,上呈禁中的札子,是高级官员才能用的格式。 中低层官员只能用奏状格式,至于表、疏两种格式,通常是谢恩、道贺等礼仪性质的文书。 而札子和奏状,则是专门用来上奏实务的文书。 另外,下级向上级汇报情况用的公文,格式为‘申状’。 前文一直用‘奏疏’来描写,其实是不太准确的,这么写主要是因为‘奏疏’比较符合认知。 反正是那么个意思,都是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