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傍晚,一个名叫庞小二的叛军士卒倚在树杆下打了个盹,睡梦中紧皱着眉头,表情显得有些拧巴。
尖锐的哨声再次响起,他从噩梦中惊醒,倏地站起,不多时,几个同袍已骂骂咧咧地从树林里出来,四面八方都有。
“啖狗肠,找到小舅舅没有?”
“队正找到了。”
庞小二还以为他们找到薛白了,转头一看,只见队正孔让手里正提着一只野兔的耳朵,一边道:“那位薛太守不就是一只兔子吗?”
士卒们顿时一阵嬉笑。
“队正,我听人说那杨家姐妹可美了,真有那种又被她们睡又升官的好事。”
孔让一本正经地点头道:“等我们把薛白拿了,煮了他的肉一人一块吃,也就能让美妇人们轻易看上我们。”
“真的?”
“蠢材!”孔让骂道:“杀入长安,你要怎样的妇人没有,哪需这般麻烦?哈哈哈。”
嬉笑声更大了,这也是士气高昂的一种表现,庞小二却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庞小二原本不属于这一队,他的队正聂平虏与孙让起了冲突,被卢将军杀了,他才被编到孔让麾下。经历这一切说不出是什么心情,他脑子里浑浑噩噩的。
孔让遂带着部下们烤兔子吃,火才生起来一会,那频繁而尖锐的哨声已再次响了起来,很快有骑兵从远处奔来,喊道:“薛白已进入南白村,立即前往包围!”
火苗炙着兔皮,油脂被烤出来,发出“滋滋”的声音,孔让看了,道:“等我们吃完了再去,来得及。”
“不行!将军有命,即刻前往,不得耽误!”
“好吧。”
孔让用力踢了一脚地上的沙土盖在火堆上,渲泻了心中的不满。自从叛乱以来,他们得了大量的赏赐,又被纵容烧杀抢掳,士气正是高昂之时,都盼着早日奔赴洛阳大干一场,被分派来围堵薛白便有些没意思了。
就像是说好了要去打猎,临出发时却成了“去,把那只老鼠捉了”。
“队正,烤着呗,这么多人对付一个薛白能要多少时间?南白村也不远,立了功,正好回来吃。”
“哈哈哈,也是。”孔让大笑起来,“兄弟们,那村子我们去过,今日就再去一趟。”
“好!”
他们很快策马而去,留下一堆篝火还在烤着野兔,一点点将那皮肉烘成了最诱人的金黄色。
夕阳把天边的云朵染成了红色,往日傍晚,南白村里往往炊烟阵阵,是最热闹的时候。今日却显得分外沉寂,鸡犬不闻。
邓四娘跑出树林,迫不及待奔进村中,一不小心被绊倒在地,绊倒她的是地上横着的两具尸体,是她认识的邻居。再往前走,她男人的尸体就趴在小桥边。
她跑过小桥,扑到他身边,抬头一看,满村的都是尸体,有的已被野狗啃食得不成样子。这情形看得她眼睛一酸,大哭起来。
身后的树林里响起一阵扑腾声,有突如其来的动静把鸟儿们惊飞了。
整个南白村由静到动,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四面八方像是约定好了一样鼓噪起来。奔腾如雷的马蹄声、传递信号用的号角声,以及各种吆喝声。
“收缩包围圈,别让他们跑了!”
跪在尸体边的邓四娘转过头,在夕阳最后的残晖里看到尘烟飞扬、一列列骑兵如山如林般出现在小桥对面。
虽数百人,却像有千军万马只为她一人而来。
压迫感扑面,好比她是一只小小的蚂蚁,而整个泰山压在了她的头顶上,恐惧的同时还有另一种错觉。
哪怕只是一个村妇,她竟也有了自己值得与千军万马为敌的骄傲豪情。
“那里有人!”
“拿下她!”
一队骑士径直奔向她,流水一般地由横列而转为纵队,扬起了手中的兵器。
下一刻,异变突起。
“轰!”
小桥轰然炸开,桥上的两名骑兵在一瞬间连人带马被炸为碎片,而已经冲过桥的骑兵中也有两人被高高掀起,摔在地上,成了两瓣。
方才还一往无前的热闹攻势顿时停了下来,众人都惊呆了,盯着地上的半截尸体发呆。
“啖狗肠。”
孔让好不容易安抚住受惊了的战马,回过神来先骂一句粗话发泻心中的恐惧,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湿透了,全是被冷汗浸的。
他是第二支要冲过小桥的队伍,离那被掀飞的人只有十余步远,清楚地看到那披甲的身体是怎么被撕碎。盔甲的碎甲还弹伤了他前方不远处的一个士卒,那士卒鼻子被削掉了半截,惨叫不已,触目惊心。
“这就是那天雷地火?”
孔让的将军卢子期就是被炸死的,他当时很幸运没被调到真定城,还认为在场同袍的描述太过夸张。今日亲眼所见,心里已打了退堂鼓。
怪不得所有人都重视薛白,这样的人物,岂是自己一个普通小卒能拿下的?
“河里有人!”
忽有人喊了一句,众人定神一看,果然有人正在下方的河滩边奔跑。
“快,射杀他!”
箭矢遂“嗖嗖”地向河滩落去。
孔让也射了一支箭,可他还未从惊恐中回过神来,手抖得不成样子,箭矢最后直接飘进了河里。
他没有说,可事实上,他未战已先怯了三分。
原本以为只要冲进村子里拿人,很简单的一件事,可现在,叛军必须隔着河重新整备,再搭一座桥。
架在火堆上的兔子一点点被烤焦了,皮肉由金黄渐渐变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