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笙比选秀那日穿的鲜亮些,衣裳华丽但不花哨。不过以云笙的长相,哪怕穿粗布衣裳也是好看的。明瑞在云笙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云笙倒了杯茶,递给明瑞,笑道:“明公子,请用茶。”
“多谢。”明瑞心怀愧疚,不敢同云笙对视。云笙越友善,他的愧疚就越重。他的出现打乱了云笙的命运,云笙先是被误会,命悬一线。误会解开,又莫名其妙多了一桩婚事。
“我今日来是,是来向你道歉的。要不是我,你也不会被牵连。我本想着说清楚就好,没想到皇上会赐婚。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本无颜面出现在姑娘面前,可人做错事,总归是要道歉,只能厚着脸皮来见姑娘。”
云笙对于这婚事无悲无喜。毕竟云笙对明瑞的印象还不错,并不抵触和明瑞成亲。十几年过去了,也没有忘记只有一面之缘的明瑞。
在宫中,一眼就认出了站在皇上身边的小侍卫就是小时候遇到的好心男孩。
云笙道:“你我将成夫妻,何必这么客气。”
听到夫妻二字,明瑞更加不安。“云姑娘,你愿意同我成亲吗?”
“圣旨已下,我又没胆子抗旨。我有难处,你亦有难处,既然如此,我们何必互相为难。你不用太过愧疚,我还挺喜欢你的。”
明瑞道:“不必为了让我安心,说假话骗我。”
“我没说假话。其实选秀那日,我进殿后,立刻到你了。毕竟你好看,站的位置又那般显眼,想不注意到你都难。我当时就想,这不是那个爱吃冰糖葫芦的馋嘴猫明瑞吗?”
明瑞还以为只有自己记得,没想到云笙也记了他这么多年。明瑞激动不已,道:“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居然还记得我。既然你还记得我,这么多年,你有想过我吗?”
云笙如实回答:“平时不会,不过看到冰糖葫芦会想起你。”
“云笙,你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我这人其实很薄情的,很难对人倾注太多感情。平日遇到旁人有难处,我大都会帮一把,所以人缘不错,旁人都以为我是重情义的人。可事实上我只在意自己,或许还能加上钱。我这样的人,应该一辈子都不会爱上一个人。”
听到这个回答,明瑞并不意外。老实说,明瑞也不确定自己对云笙算不算爱。“圣旨已下,婚事绝不可能更改。我们只当名义的夫妻,表面上成亲,走个过场,应付过去。你可愿意?”
“我愿意。”
云笙道:“说起来,我们应该小时候就认识。毕竟只见过一面,又分别了这么多年,不了解很正常。就算是名义夫妻,也得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我先介绍下自己,我叫云笙,京城最好的绣娘之一。平生最爱钱,最大的爱好就是赚钱。”
“刺绣是个精细活,急不得,所以绣娘多半都是好脾气,再火爆的脾气都能被针线磨平。我却是个例外,这么多年与针线为伴,脾气仍旧没有变好,估计这辈子不可能改了。”
云笙补充道:“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我脾气差,但还是讲理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发火。”
明瑞笑道:“没关系,你脾气差,我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好,整日笑呵呵的,从不和人吵架。咱们两个的性格正好互补。定能愉快相处。”
“我这人毛病一堆,但也不是没有优点。我最大的优点就是适应能力强,是棵生命力顽强的野草。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能勇敢面对,竭尽所能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明瑞,别看我现在日子滋润,整日穿金戴银。可我小时候的日子极为艰难。两岁失去母亲,五岁父亲也不在了,只剩一个畜生都不如的哥哥,时常打骂我。我一个孩子子,自然毫无还手之力。但是打不过,也不能由着人欺负。动起手来,要么跑,要么还手对打,反正不能站着挨打。”
“有一次到了动刀的程度,见我真敢拿菜刀砍,他就怂了。不过由于是在大街上动刀,街坊四邻都看见了。怕闹出人命,上报旗里的佐领,佐领来调节,不知同我哥说了什么。我哥不仅一反常态,对我嘘寒问暖,还给我找了个差事。这属于是意外收获了。”
“老天有眼,我的日子越过越好,我哥却把自己作死了。回京报信的人还劝我节哀。殊不知我都要高兴死了,哪有什么哀痛。你不用把我想的太娇弱,毕竟也是经历过无数风雨的人了。”
听云笙讲过往经历,明瑞心中的想法变了几次,最开始对云笙的不幸遭遇满是同情,可听到最后则是满心敬佩。云笙都不纠结于过往的苦楚,他一个外人实在没必要惋惜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