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期我曾喜欢过一个隐匿在人群中暗恋我的腼腆女生,此后我的整个高中遍布了她的身影。
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她傻傻的躲在我身后一步步踩着我留下的脚印走我走过的路,那时的我就在想怎么会有那么可爱又憨憨的人。
第二次觉得路边飘落的梧桐叶好看,便随手碰了碰,走进拐角时余光中我看见她满心欢喜的模样,手里紧抓着张枯叶像是捧着什么宝贝似的,走路的步伐都被情绪浸染一蹦一跳的。
傍晚跟朋友在球场酣畅淋漓一番后,我转身走到旁边的石阶,准备拿起外套就走却被人围了起来,她们热情的朝我递来水,我意外的注意到人群里的她,小姑娘捧着瓶水神情落寞带着丝忧郁
“她是觉得我会拒绝她吗?”
如果是别人我肯定会拒绝,但是她的话我永远不会,我艰难的越过人群想走到她面前,可她却消失在了人群中。
迎新晚会前找朋友打听了下,原来她喜欢周杰伦的歌,于是我为她学了一首“明明就”,只为了她喜欢。
晚会当天我坐在台上弹奏,视线不经意对上台下的她,小姑娘穿着一身素裙很是典雅温婉,周围的一切都化为虚影我的眼中只能看见她。
高考前班里闹轰轰的,许多人都跑过来找我填同学录,只有她捧着件校服恹恹很是神伤的呆坐在位置上,我起身朝她走近发现平时总是扑闪扑闪蕴着水的杏眼红彤彤的。
我俯身敲了敲她的桌面,笑着指了指她手中的校服问她
“同学,我也可以在你的校服上签字吗?”
小姑娘呆愣了好一会,才红着双颊指着左边校章下方的位置,干巴的说
“签这里可以吗?”
我接过她手中的笔,在她指定的位置签下自己的名字,趁她走神那瞬我偷偷在名字下方写下小小的一句“我喜欢你。”
毕业那天我以为小姑娘会看见我写的话来找我,可她没有听朋友说她的志愿填了遥远的南方,与我未来的人生的反方向,自此我们南辕北辙再未有过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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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的数十年里我遇到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可我依旧无法喜欢上除她以外的人,于是我们在一起了婚礼就订在下个月二十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