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今天是周末,不需要上学,金发的男孩穿着爸爸给他新买的滑板鞋,走在去快餐店的路上。 他存了一点零花钱,准备去KFC买个套餐。 其实男孩的家境还不错,平时也不缺炸鸡吃,但今天上市的新套餐里有个附赠的玩具,是他想要的。 那是个白色肉鸡外形的卷笔刀,只需要把铅笔塞进鸡尖位置,然后旋转鸡头,就能又快又棒地削好一根铅笔。 好吧,对于成熟的大人来说,这种玩具好像是体现了山德士上校的恶趣味,还有他对禽类那残忍无情的嘲讽。 可是对于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来说,这古怪的玩具超酷的好吗? 于是男孩从家里出来后,几乎是跑步朝着快餐厅前进,只不过他从小身体就不算太好,出生时的早产让他呼吸道有点孱弱,跑了两个街区后,他就渐渐慢了下来。 鼓起脸尽可能地大口呼吸,可是脑袋还是一阵阵眩晕,不适合跑步的他也明白自己的情况,可实际上他只是想试试新鞋的感觉。 这鞋子很好,红色的,轻便又时尚,他非常喜欢。 所以在发现自己跑不动的时候,他干脆不跑了,而是在街上模仿起了美国大兵的走路姿势来,把腿和脚抬得老高。 阳光落在鞋面上,新鞋仿佛闪闪发亮。 炫耀,这是纯纯的炫耀。 偏偏在这个年代,中城的治安可没有多么好,于是没有走多远,他的鞋就被小混混抢走了,他的脸上也出现了两个乌眼青。 他想要逃,却逃不掉,他跑得太慢了,坏蛋们轻松抓住了他,抢走了他的鞋。 “咔嚓!” 天空中划过一道闪电,当雷声传来时其实已经晚了,熊猫巴里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也没有看到闪电,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晴朗的蓝天变成了乌云密布的模样。 中城虽然位于北美中部平原,可这里的夏天就是这样,也许上一秒还是阳光普照,下一秒就大雨倾盆。从地理学和气象学来说这不合理,可巴里记得打小就是这样。 雨水落下来了,瓢泼大雨瞬间就把他变成了落汤鸡,缺了扣子的衣服贴在身上,他感觉了一阵寒意。 人们都跑回家躲雨,可他不知道该去哪,钱和鞋子都没了,也没有脸回家,只能低头继续游荡。 不过这时身旁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 “滴滴。” 扭头一看,是一辆红色的家用轿车,驾驶位的窗户降了下来,露出一张女人的脸来,她问: “要搭车吗?” 巴里想要笑一下,可是脸太疼了,只能露出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 “妈妈。” 他向来是个懂事的孩子,既然母亲都出来找自己了,那也没有继续和自己较劲的道理,他上了车,接过了母亲递过来的毛巾,擦着脸上的雨水。 同时,他用很小的声音讲述了自己不久前遭遇的事情,还说: “抱歉,妈妈,爸爸给我买的鞋没了,我遇到了学校里的坏小子们。” 世界上最快的人,闪电侠,红色跑手,巴里·艾伦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他的传奇将跨越几十个世纪被人颂扬,他的英雄主义和无私牺牲将在几千年后持续被依旧被人们尊崇和铭记。 但超级英雄的本质是普通人,如今作为一个孩子,他除了成绩很好之外,似乎再没有什么别的优势。 当同龄的男孩都玩着橄榄球或者篮球,在场地上狂奔着吸引人们目光时,巴里能做的只有在场边看着,根本参与不进去。 他的身体不差,可是和一些专精体育的学生比不了,人家从小就搞体育,目标是在高中时期加入各种校队,然后选修进入大联盟,去赚大钱。 巴里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关于体育明星的新闻,那些人的收入是普通工薪家庭想都不敢想的,男孩不由地会有些羡慕,毕竟谁不想开酷炫的跑车,住豪华的大房子呢? 可是总有一种声音在告诉他,那似乎不是他未来的路。 所以在被抢劫了之后,他茫然地漫步于街头,多少也有这些原因,他感觉到了迷茫。 尽管对于一个刚上中学的孩子来说,思考自己的未来是有点过早了,可巴里是个有点早熟的聪明孩子,他想要早点工作,为家里分担生活负担。 车子还在前进,妈妈猛拍几下喇叭,不是因为她听了男孩的遭遇后暴怒或者有路怒症,只是单纯的因为这辆车太老了,喇叭有些接触不良。 就像现在,拍了四次,可它只响了一次。 很多母亲在这种时候会选择去找老师,或者干脆去报警,不过她有着不一样的选择,她说: “别人抢走你的鞋,是因为他缺少爱,而你不一样,我和你爸爸都爱你,你可以把自己多出来的爱分给他,他有了爱,以后就不会抢你的了。” “我猜也是。”巴里放下了毛巾,他还是有点难过:“我有时候会想,要是我跑得更快些就好了。” “哦?为什么会这么想?”母亲好奇,她看看自己的儿子,不觉得他像是什么体育健将。 甚至连那个基因都没有,他们全家人,都不是那种又高又壮的模样。 男孩的父亲身高一米七几,自己身高一米五几,如果儿子却能有二米多的运动员身材,那大概是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