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好吃的煎饼!” “热腾腾的肉包子呦,皮薄馅多,买十送一!” “这位姑娘,胭脂水粉看一下,都是上好的货色。” 上午时分,小镇的街道上人来人往,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一身粗布衣衫的司遥,正蹲坐在卖包子的小贩对面,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笼子里的大包子,嘴里不断分泌出唾液。 实在馋的受不了,她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吃了一半的馒头,随便对付两口,之后又将剩下的馒头装进口袋,留着下次吃。 这里是距离章家村七十公里外的清风镇,司遥走了三天,才走到这个地方,一呆便是一个月零四天。 清风镇距离章家村并不算远,司遥没打算在此长住,之所以呆这么久,只是为了挣点钱,凑一下路费。 下一个城镇距离清风镇有一千多公里,如果只凭自己的双腿,估计要走上一两个月。 而且路上盗匪猖獗,她一个小女孩出门,很容易被人贩子抓去。 万一被卖到各种地方,给人当牛做马,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司遥还是决定先攒点钱,然后雇一辆专门送人的马车,再前往下一个城镇。 不过,她只是一个未满七岁的小女孩,既不会蒸包子,也不会摊煎饼,更不会卖胭脂水粉,基本没什么赚钱的门路。 即便前世修过几年仙,如今也无法在短时期内凑齐银两,只能每日去附近的树林里捡些柴火,到小镇上售卖,运气好的话,还能捉到一两只野兔。 现如今,她的面前就放着两捆柴火,以及一只灰色兔子。 兔子只有巴掌大,浑身毛茸茸,一对大耳朵乖顺地垂在脑袋两侧,好奇地打量路上的行人,模样十分可爱。 因为没有笼子,司遥只能用绳子拴住兔脖子,防止它逃跑。 不过这兔子倒也乖巧,和司遥之前抓的那些都不一样,见到这满大街的行人,它不仅不害怕,反而很是新奇。 估计是一只快开灵智的兔子,司遥心想。 修仙界除了人修,魔修,邪修,鬼修之外,还有妖修。 不过妖怪想要修炼出神智,却比人类难得多,光开智就需要百年道行,想要化形成人,那就更难了,没有几万年的修行,根本无法做到。 虽然这只兔子有些与众不同,但司遥并不打算把它留在身边。 一捆柴火一文钱,一只兔子三文钱,这一个多月来,她省吃俭用,饿了啃馒头,渴了喝溪水,好不容易攒下六十文钱。 如今,只要把面前这些东西卖出去,她就能凑够前往下一个城镇的银两,并且还能买两个热乎乎的大包子,带着路上吃。 那种感觉,光是想想就让人幸福满满。 而且,司遥已经想好了,芙蓉城——下一个城镇的名字——治安良好,民风淳朴。 等到了那里,她就寻一处僻静之地,一边悠然度日,一边修炼升级,再也不用受章家村和青灵宗那些人的气了。 虽然这样的生活,会让她失去很多珍贵的机缘,但司遥并不在乎。 毕竟想要得到那些机缘,无一不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她已经受够那些苦了,如今已经不想再经历那些挫折,只想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正幻想着找一个什么样的地方隐居的司遥,眼前忽然出现一道阴影。 她立马从幻想中苏醒,抬头看向站在自己面前,挡住阳光的人,脸上露出一抹职业微笑。 本以为是来了客人,然而,当她看清那人的五官后,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哪里来的小乞丐?知不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就敢在这里摆摊?”身材魁梧高大的男人,站在司遥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坐在地上的女孩儿。 周围的摊贩见到这一幕,纷纷停止吆喝,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动。 路上的行人也急忙拉开和司遥之间的距离,生怕离得太近,会沾上一身麻烦。 这个男人是清风镇有名的地痞无赖,名叫王天霸,平日里无所事事,专门干些欺负老弱病残的勾当。 这一个月以来,司遥见过他三次,每次抢完别人的钱,王天霸就会消失一段时间,等没钱了,就又出现在大街上,挑一个顺眼的人下手。 因为体格远超常人,镇子上几乎没人敢和他对抗,曾经也有人不服过,但是被王天霸一拳打死,见了阎王。 自那以后,不管是谁,只要遇到王天霸打劫,大家都是乖乖交钱,息事宁人。 每次王天霸一上街,司遥就忍不住在心里祈祷,希望王天霸不要打劫自己。 幸运的是,她躲过了前三次。 不幸的是,没能躲过这最后一次。 “我看你摆了一个月摊子,应该攒了不少钱吧?我也不想为难你,你还是自己识相点,乖乖把钱拿出来吧。”王天霸伸了伸手,自以为十分慷慨地说道。 司遥:你这还不叫为难我?莫非你对为难两个字有什么误解? 司遥心中疯狂吐槽,但却不敢表现出来。 可是她也不想就这样随随便便就把一个月的积蓄全部上交,一时有些为难起来。 片刻之后,见司遥只是抬头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