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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 七、军争篇(1 / 2)

764:七、军争篇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争。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

故军争为利,军事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乡导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

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陈,此治变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此用法之法也。

曹公曰:两军争胜。(曹操说:两军争夺的是制胜权。)

曹公曰:聚国人,结行伍,选部曲,起营为军陈。

(交而和舍,)曹公曰:军门为和门,左右门为旗门,以车为营曰辕门,以人为营曰人门,两军相相对为交和。

(莫难于军争。)曹公曰:从始受命,至于交和,军争难也。(曹操说:从开始接受命令,到与敌人

曹公曰:示以远,速其道理,先敌至也。(曹操说:以远道行军的假象迷惑敌人,暗中却加速奔袭,这样就能先敌到达预定的阵地。)

曹公曰:迂其途者,示之远也;后人发,先人至者,明于度数,先知远近之计也。(曹操说:采用迂回绕道的行动,是以行远的假象迷惑敌人;比敌军晚出发却先到达目的地,是因为将领计算得很准确,预先掌握了变远为近的计谋。)

曹公曰:善者则以利,不善者是以危。

曹公曰:迟不及也。

曹公曰:置辎重,则恐捐弃也。

曹公曰:不得休息,罢也。

曹公曰:百里而争利,非也;三将军皆以为擒。

曹公曰:蹶犹挫也。

曹公曰:道近至者多,故无死败也。

曹公曰:无此三者,亡之道也。

曹公曰:不知敌情谋者,不能结交也。(曹操说:不了解敌人的军情和预谋者,不能结交也,就不能与它结交。)

曹公曰:高而崇者为山,众树所聚者为林,坑堑者为险,一高一下者为阻,水草渐洳者为沮,众人所归而不流者为泽。不先知军之所据及山川之形者,则不能行师也。

曹公曰:兵一分一合,以敌为变也。

(故其疾如风,)曹公曰:击空虚也。(曹操说:这是因为袭击敌人的薄弱之处,所以迅疾如风。)

(其徐如林,)曹公曰:不见利也。(因为还没有见到好处。)

(其掠如风,)曹公曰:疾也。

(不动如山,)曹公曰:守也。(难知如阴,动如雷霆。掠乡分众。)

曹公曰:因敌而制胜也。(曹操说:‘掠乡分众’的目的是运用敌国的人力来战胜敌人。)

(廓地分利,)曹公曰:分敌利也。

(悬权而动,)曹公曰:量敌而动也。

曹公曰:左氏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曹公曰:正正,齐也;堂堂,大也。

曹公曰:《司马法》曰:‘围其三面,阙其一面,所以示生路也。’

“军争篇的战争典范要数魏、蜀争夺汉中之战。赤壁之战后,刘备占据了荆州、益州(成都),与战据黄河流域的曹操、战据江南的孙权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形势。

公元215年,曹消灭了西北的马超、韩遂势力后,亲率大军进军汉中的张鲁(‘五斗米道’张天师张道陵的孙子、张衡的儿子。),占据了汉中。汉中地处益州,曹操的进军汉中,使刘备感到自己在四川的统治权及其稳定性受到影响,而且,由于汉中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刘备亦不甘心它落于曹操之手中,于是曹操、刘备争夺汉中之战发生了。

在汉中之争开始时,刘备在争夺战中处于不利地位,但刘备用‘知迂直之计’,善于将不利因素化为有利因素,成功地抢占了汉中。迫使曹军退出四川,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也巩固了自己在四川的统治权。孙武在《孙子兵法·军争篇》中提出,用兵作战最困难之处在于争夺制胜的客观条件。从刘备、曹操争夺汉中之战中,也确实证实了孙子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交战之初,曹操据汉中,扼守阳平关这一军事要地,打退刘备军队的多次进攻,使得刘备处于长期顿兵坚城要塞之下而毫无进展的被动状态之中;而后来,当刘备抢占了另一更为有利的军事要地定军山时,形势便完全发生了逆转。刘备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受制于人变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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