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记得在后世有一个勐人,他和野狼们同吃同住,一起生活了十几年。 每当狼群捕获到猎物之后,首先他就会去割下猎物的心脏。 然后捧在手里,假装咬上几口。 唯有这样做了之后,其他的野狼们,才敢放心大胆的开始进食。 望着那一堆猪内脏,罗旋强忍着内心的翻江倒海,缓缓走上前去。 欲戴其冠,必受其重。 这种事情,估计和狼群们,是讲不成道理的。 那就只能随遇而安了。 罗旋弯腰捡起一颗猪肝,用匕首割下来其中一小块。 然后捧在手心,忍受着那股扑面而来的血腥味儿, 把猪肝送到嘴边... 见状,狼老二神情一松。 径直转身,前去优先享用、它作为新狼王的特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