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大伯,朱平安就继续伏案用功,一直到光线昏暗才伸了个懒腰停下来,放眼窗外,只见西边晚霞一片,日已落西山。 朱平安将书桌收拾了下,洗了把脸便出门吃晚餐去了。 客栈的饭食这些天都吃腻了,朱平安出了客栈漫无目的的沿街寻找吸引自己的小吃店。 做为一个吃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绝对是不会委屈自己的。 应天是出了名的小吃多,没用走多远,朱平安便物色到了一家饭馆,装修的还可以,食客也不少。店伙计给朱平安推荐了他们店里的招牌吃食—鸡汁煮干丝,朱平安就是冲着这道吃食来的,自然不会拒绝。 鸡汁煮干丝这道菜对刀工要求很高,在《舌尖上的中国》曾经播放过江苏的这道菜,需要用刀将食材切成极为细腻的丝,然后再添加上特制的调味料,快出锅的时候再放点青菜点缀,颜色好看,味道好吃,非常吸引人的一道菜。 等店伙计将朱平安的那份鸡汁煮干丝端上来后,朱平安便迫不及待的伸筷子夹了一口,靠近唇边吹了吹,便放入口中。顿时一股香味直击味蕾,多种作料浸合在一起,美味可不是叠加那么简单,而是发生了极为魔幻的反应,美的让人沉醉,难以自拔。 吃到收尾的时候,便听到门外传来一声惊喜的呼声,有点醉音。 “朱兄,真是巧啊。咦,好香啊,若不是凑巧发现,朱兄又要独吞美食了。” 这是一个熟悉的声音,朱平安抬头便看到胖子薛驰脚步蹒跚的过来了,那张胖脸红扑扑的,大约是喝多了。 胖子有些闪躲,似乎在躲着什么人。 很快就知道胖子在躲谁了。 “喂,你这死胖子,站住,跑什么跑。”一个穿着艳丽略显风尘气的女子从后面追了过来,在胖子薛驰还未进店的时候,便追上了胖子薛驰。 “跑,我哪里跑了,只不过是走的快些罢了。”胖子薛驰哪怕是喝了点,也充分发挥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秉性。 “好好好,冤家,当你没跑行了吧,你昨晚答应人家什么来的,不是要把人家纳回家的吗。”艳丽女子挡在胖子薛驰面前,伸出手拉住胖子挂在脖子上的金锁,香气如兰的问道。 呃 朱平安认出拦着胖子的女人来了,就是前些天胖子在街边调戏被人家姘头追了两条街的那个艳丽女子,看样子,胖子是终于勾搭上了,似乎还是上了全垒打。 也是,在古代和现代也都一样,富二代泡妞总是轻而易举,在古代,胖子算是标准的富二代了。即便胖子曾经吹嘘他阅遍亳州逍遥窟是夸大,但至少也是有经验的,又有钱又有经验,所以胖子才能够得手。 不过似乎是胖子在上手前给人家许诺了要纳其为妾吧,现在看来是没有兑现,才被人家堵在街上。 嗯,或许会好奇古代为何女子可以这般在街上拦截男子,古代那么封建,女子的声誉尤为重要、要是哪家的女子抛头露面都会被人认为是不检点什麽的,笑不露齿,走路要低着头,以此为美。为何这艳丽女子可以拦截胖子呢?其实道理也简单,这艳丽女子是风尘女子,混古代娱乐圈的,声誉啊检点啊,她们是不当回事的,或许还乐见其成,就像现代的女明星还找点绯闻扩大影响呢。 “我偷吃了人家的饭已经很过分了,难道还要把人家的锅也端走?” 这一刻胖子俨然一片高山景行、厚德载物的赤子之心,浑身都是高风亮节,完全是认真的为艳丽女子姘头考虑的样子,话语间那叫一个大义凛然。 朱平安闻言,对胖子的臭不要脸精神佩服的无以复加。 不过,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胖子固然无耻,但是那艳丽女子也不值得同情。 “我呸,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那艳丽女子闻言啐了胖子一口,然后甩了胖子一个耳光,便在众人围观中气呼呼的退场。 胖子捂着被打的生疼的脸,冲着四周的围观群众喊道,“好了好了,戏剧终了,诸位都散了吧。” 心理素质真够强的,两秒后胖子薛驰便顶着一个红掌印过来找朱平安了,满是酒气,打着舌头招呼来掌柜的,也点了一份和朱平安同样的鸡汁煮干丝。 店内不少人都看胖子,眼神大多是不好的,顺带的看向朱平安的眼神也高不到哪去,朱平安真恨不得跟这货拉开一百米的距离! 店里生意虽好,但是也用不着掌柜的亲自上手,但估计就是刚才门口那一幕吧,掌柜的好奇胖子长啥样,便亲手端着鸡汁煮干丝给胖子送到了桌上。 掌柜的趁机看了胖子两眼。 “掌柜的,你说,你说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喝了点酒,就愣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呢!” 这时胖子抬起迷蒙的醉眼,看着掌柜的,颇为懊恼的,含糊不清的对掌柜的说道。 这感觉,特像是喝多了的人,抓着好朋友诉苦一样。 掌柜的会心一笑,安慰胖子道,“没事,男人嘛,喝点酒,花天酒地,逢场作戏,这很正常啊。” “你真觉的很正常?”胖子打了个酒嗝又问了一遍。 “很正常,别多想,这是秦淮河。”掌柜的拍了一下胖子的肩膀会心一笑。 “哦,那我就放心了,麻烦掌柜的让人打扫下吧,我没管住下半身,尿你们店里了。” 掌柜的...... 十几分钟后,返回客栈的路上,朱平安有些不忍的问胖子,“喂,薛兄,你确定自己没事吗?我那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