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大概是因为金爸爸金妈妈实在是太不靠谱了,同辈中居然没有人因此心生嫉妒,那些兄弟姐妹纷纷觉得她太可怜了,不但不嫉妒,还处处让着她。 说实话,金芒要是个原装货,在这样的环境下非得长歪不可。 也是因为这般,金芒跟双亲关系虽然淡淡,但跟亲戚长辈却都处得不错。 金芒对小商品城还是很熟悉的,她从五六年级就开始自己给自己买衣服了,甚至有时候家里添置物品也是她,杀价能力这么多年下来也练出来了。 因此,她很快就给徐煜和挑了两身衣服。因为是冬天的衣服,价格相对要贵一些,加上金芒也不可能真的选质量特别差的廉价货,因此这么下来也花了一千五左右,她口袋里只剩五百不到了。 之后再买了一些生活物品,这五百元也只剩了不到三百。 金芒家不算大,一百平米的小三居,原来是父母睡主卧,她睡次卧,剩下那个小的只能放下一张一米二的单人床的小卧室布置成了书房。 回到家,金芒把自己的东西搬到父母房里,把自己的房间留给了徐煜和。至于父母的衣物和遗物,她留了几样有纪念意义的,剩下的都用纸箱收了起来,打算将来拿到墓园里烧给他们。 收拾了父母的物品,金芒才发现,这两个人是真不亏待自己。 妈妈的衣服虽然不是特别多,但有不少都让她觉得眼熟,她上网搜了一下,是好几千块的品牌货。这个价位对有钱人而言不算什么,但寻常人家,已经非常不错了。更不要提她那一鞋柜漂亮的高跟鞋了。明明妈妈因为是平足的关系根本穿不住高跟鞋,但因为她喜欢,爸爸就愿意惯着她,给她买了一鞋柜的高跟鞋摆着看。 还有爸爸,爸爸平时不抽烟不喝酒,私人物品真的不多,但他喜欢听歌。以前金芒还没注意,这会才发现他用的耳机是好几千的那种,音响更是五位数价码的。没记错的话,这似乎是妈妈买给他的生日礼物。 这些东西按说便是当二手货卖也能卖出一定价格,但金芒想来想去还是打算都给他们烧去。 至于她留下的,仅有他们的婚戒,以及两人亲手做的一对泥塑娃娃。 徐煜和的适应能力很强,第一天就睡得很踏实,第二天醒来,听到外面厨房里居然有动静。 金芒听到脚步声探头一看,笑了笑道:“赶紧去洗漱,早饭马上就好了。” 徐煜和愣在原地都有点懵,这是什么意思?还有早餐吃? 金芒这会用来做早餐的食材当然不是去买的,一来她买不起,二来人类血肉化成的食材她也不敢再吃了,所以她破例动用了绿泽。 这个时候她也没心思做太复杂的早餐,就煮了锅白粥,煎了几张葱油饼,再一个拍黄瓜就没了。 “吃完早饭我有事出去一趟,你留在家里成吗?”金芒将盛好的粥递给对方道。 她本来还有些担心对方吃不下去。 毕竟……楠姐都跟她说了,徐煜和的父亲之所以砍断他的腿,就是因为他继母突发暴食症,他父亲逃无可逃之下将他的腿砍了下来,想要用食物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但是谁想到徐煜和的腿被砍下来之后化作的食物多得惊人,不但将他继母活活撑死,还从半开的窗户中往外冒,最后引起人注意报了警。 ——据说不同人的血肉能够化作的食物种类数量都是不同的,似乎跟人的品性和个性有关系。不过如徐煜和这样,一双小腿化作的血肉能躲到连一间屋子都装不下也是少见的。 不想徐煜和却是特别自然地喝了一口粥,然后又夹起一张葱油饼吃了起来。 他应该是不知道这不是血肉化成的食物的,也就是说……他对于血肉化作的食物接受良好? 金芒惊愕之余又并不意外,到底是神灵恶念,没有一个不是狠角色。 她没有注意到,徐煜和微微皱了下眉,眼中带上了些许疑惑。 金芒是真有事,给徐煜和留下了午饭,她就匆匆忙忙离开了。 金芒外家姓沈,沈家和金家都是土生土长的南城人,不过两家一家在城东一家在城西,两边的距离开车都要两个小时,所以他才要这么赶。 先去的是金家,金奶奶很年轻的时候就是寡妇了,一个人带大那么多孩子,那是有两把刷子的。渠东很早以前是个离城比较近的农村,后来城市扩建整改规划占用了渠东的地,渠东的农民才翻身成为城里人。 渠东人那是出了名的凶悍,当时开发商给足了好处才得到了土地开发权。现如今的渠东人家家都过得很滋润,他们人人都有开发商给的公司股份,各家的老房子能出租,当年各家还以内部价从开发商那里买到了一户房子。 金家原本就有一栋三层的老房子,那会还允许自建房,大伯二伯和小叔都选择在渠东原来的旧址造了自建房,也就爸爸当时奇葩,愣是出来买房子了,没跟大家住一块。 虽然如此,渠东这边的老房子爸爸也是有份的,便是股份,因为赶上了,不但爸爸,连金芒和妈妈也都有。 金芒到渠东的时候时间还早,她才一下车,就有人吆喝上了。 “美莲,你孙女回来了!” 渠东原来的地大多都被开发商得去了,唯一留下的就是一个小山包,后来大家自建房就是在这小山包上,金家的老房子也在山上。 金芒顺着阶梯一路网上,遇到的都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