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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2 / 2)

间是下午五点。她循着历史的脚步,从尼罗河流域到两河流域。

大部分文物陈列在那里,薄暮能感觉到它们只是零零散散被堆放在一起,摆放它们的人似乎也没有为其他区域的文化感到骄傲的样子。

大部分博物馆的文物,陈列在馆中,颇有生命力地想要叙述一个关于它们自己的故事;大英博物馆的文物,随着长久的禁锢已经失去该有的生机,它们垂垂老矣,装点博物馆就好像是碎钻装点首饰,丢了、掉了、损坏了,都可以再找。

手指触摸过光滑的玻璃,冰冷的触感。她的手指瑟缩了一下,慢慢蜷起。

这种感觉让她生理性不适一下,时间还没到就匆匆离馆。

她走得太急,脚底下都生着风。迎面走来个人她没发觉,还差五步时对方停住脚步,冲她点点头:“Sorry.”

好吧,这很伦敦。

她这才注意到,回了个抱歉绕开他向外走去,余光中似乎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随着人群走往场馆内。

说是熟悉,其实也只是一种感觉。毕竟她看到那个背影,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名字是Gris。

可是他怎么会在这里?资格测试的名单里没有他的名字,按理来讲,对方应当不会在英国。

她顿了一下,朝那个方向看去。

没有人。

也许是顺着人潮走了,也许是她看错了。

在这种情况下追根究底不是她的风格,她连犹豫也无,转身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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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之行结束得很仓促,她几乎是被时间赶着到了机场。

伦敦是个充满阴雨的城市,这点不假。薄暮之前对伦敦的刻板印象太过深刻,来到伦敦以后才发觉,其实也没有那么多的雨。

薄暮早上早起去赶飞机时,伦敦开始下雨。路上不打伞的行人倒是与法国如出一辙。

每到阴雨天气,她就想念起南法的阳光,靠近地中海的太阳高度角正合人意,不刺眼又很舒服。

在机场候机时温采南的电话打进来:“你现在就准备启程去特罗姆瑟?离十二月还有一段日子。”

温采南似乎永远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人。

不是因为许霈和祁星阑不关注,而是许霈做事太随性,祁星阑太忙碌。

温采南作息雷打不动,起床睡觉的时间都很固定,早已形成自己的生物钟。

“是啊。”薄暮应下,“早做准备。在挪威看极光是很挑运气的事情,希望我足够幸运。”

“你当然足够幸运。”温采南说,“就算没有,也让我分一点给你。”

薄暮不出声地笑了下:“谢谢你。现在我感觉,这一刻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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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特罗姆瑟时,时间刚好到十一月初。挪威北极圈内的极光素来出现在十二月。

要在这里待的时间还很长,薄暮索性租了两个月的房子。

北欧的三个国家给薄暮的印象是童话,外面的雪来得悄无声息时,向窗外看能看到一水的白顶,配上色彩缤纷的屋身,能听到壁炉里的柴火燃得“噼里啪啦”。

后来十二月越来越近。尽管特罗姆瑟还没有进入极夜,但所见的日光还是一寸寸的短下去,直到最近,只有正午才能费尽心思捕捉到一抹日色。

她在特罗姆瑟的正式计划必须要提上日程。

一个极夜还未到来的晴朗的天气,她裹上衣服出门。

这间房子已有些年头,锁门时钥匙经常卡在生锈的门锁里。薄暮不敢用力,只要稍不小心,这把钥匙就会惨叫一声,断在门锁里。

她拽着钥匙一头,一寸寸地往外拔,动作小心,就像是夜晚带走北欧的一寸寸日色。

钥匙拔出,完好无损,她松了口气,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Nia?”

她愣了一下。

她的全英文名不是这个,因此可能这么叫她的人只能有一个。

惊讶淡去,她调整情绪,喜悦是有,但显然不能占据主导。

她回身回得从容,还没看清楚对方的容貌她就用法语脱口而出:“好久不见,Gris。”

然后忍不住想笑。

在北欧说法语,她大概是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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