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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章(3 / 3)

必了,凡是鬼,都可以做总管。根本就不用什么太监之类,在那里,男女也是平等的,并不分什么男女授首不亲之类。关于“三纲五常”、那些封建礼教,只有在人类才有的。因此大家要清楚,这总管,并不是太监,一定要同我们人类区分开。

当上总管后,每天与阎王等达官贵族接触多了,又加上他非常敬业,对地府的工作是兢兢业业,大公无私,深得阎王和地府中官吏们的赏识。所以,在阎王面前,他很有地位。一天,在阎王殿,讨论完鬼界的大事后,刚要散朝,阎王一眼看到了总管佩带的那只荷包。

阎王要看,总管只好摘下来。阎王拿在手里,看到这只荷包做工精细,心中也十分喜爱。但他知道这是大臣的爱物,也是大臣在年轻时姑娘们送的,他是决不能夺他人之美的。他拿着把玩一阵,觉得对这样精美的东西,应该嘉奖。派个用场,于是,阎王就奏之玉皇大帝,将这个荷包,封为拘魂袋,这下,这个荷包可在地府中派上了大用场。

拘拿那些冥顽不化的孤魂野鬼,再也不用费太大的周折,只要将他们的生辰八字放在里边,就不怕任何凶恶的鬼魂,全部都能抓到。为此,那总管也立过不少的战功。

三十七章三老客鬼魂结鬼伙

常言龟鳖是同根,狼狈为奸属一群。

物以类聚自古有,恶鬼单找恶鬼混。

前面所说都是些常理,讲的是什么样的人就结交什么样的人。也就是俗语中所说,“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个鳖亲家。”其实也真是那样,所谓“臭味相投,”真能“一拍既合。”用好的语言来描绘,那就是“英雄所见略同”。还可以说成是“志同道合”。如果是男女间产生感情,那就是“一见钟情”,说的来的朋友那是“相件恨晚”。不管怎么说吧,我们汉语言要描绘什么事情、什么人,那词语简直是数不胜数,真是很难把握的。考状元将八股文弄错,词不达意,就有可能丢掉性命呢。

好了,前边又说了许多废话。却说那天,在大刘庄,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爷爷、精娘、玉华和春杏的眼皮底下,竟然把刘天赐的身体丢掉了。大家正在奇怪、切没有任何线索时,那春杏突然失态,说是她知道天赐的下落,并且只能告诉刘天民夫妇。怎么回事呢,现在向大家交代一下。

从托生的路上逃出的、三位老客的鬼魂,要到大刘庄放火报仇,要烧死那里所有的生物,将事情闹大,让阎王得知,他们好从新翻案,还妄想再告倒玉华、天赐,甚至连判官、总管一块告。但毕竟,他们不是好人。他们如果得逞,那可真的没有天道了。他们连夜从太行山逃出,经过一天时间,到了晚上,他们三位就来到盘山。

盘山的气候很冷,匆忙之中,他们三个又冷又饿,也是走的又乏又累,真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但是,他们的心里已充满了仇恨。对玉华,对天赐,他们已经恨之入骨了。他们也是不顾一切的,想着快些到大刘庄,快些达到目的。因此,他们也丝毫不敢耽搁。他们也知道,他们逃跑,那判官和那些鬼吏们,是不会放过他们的,也一定会派鬼卒来抓他们。他们只要快些到达大刘庄,将火烧起来,也就达到了目的。他们想的是,反正我们已经是死人了,多死几回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们驾着旋风,也是日夜兼程的。

很快,他们到达盘山峰顶,再过去一条山涧,翻过另一座小山,前边就是大刘庄。眼看快到了,他们心里也高兴起来,也就商量起对策来。那位尖嘴猴腮的老客说,“二位哥哥,我们马上就到达目的了。到那里后,我们丝毫不要耽搁。我看今天晚上,正是刮西北风。我们一块,绕道庄西北面,我在前面放鬼火,你们二位在后面吹起阴风,将风刮得大大的,这次我们必须烧他个片瓦无存,方才解我心头之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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