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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2 / 3)

只有享福的命。

这不比跟在落难的沈家好上许多?

起码,在沈家两口子看来是这样的,沈家落难,成分变差,绵绵跟着他们才是受罪。

连带着亲闺女美云,他们都不打算留自己身边了。

可是,沈怀山和陈秋荷不知道的是。

那亲生父母的家里,对于绵绵来说不是享福,而是送命的窟窿。

只因为,绵绵是那户人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真千金回归家庭,没有亲情,只有嫌弃。

原因不过是因为,那家人养了一个闺女,那闺女是个有福的,得到了全家的喜爱。

对方那一大家子,也把那闺女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哪里想到,半路杀回去了一个绵绵。

那不是平白无故的破坏人家一家人的感情吗?

绵绵哪里会被喜欢呢?

她不止是没有被喜欢,反而处处和那养女比较,绵绵不如对方聪明,不如对方会来事,不如对方有福气,不如对方嘴巴甜。

总之,和那个养女比起来,沈美云视若珍宝的绵绵,一无是处不说。

还只会争抢东西。

这不,等到真千金一天天长大,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假千金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

只是,那竹马一边同情着绵绵在新家庭里面的遭遇,却又一边享受着假千金带来的便利。

长此以往下来。

这更是让绵绵和对方的关系,紧绷到极致。

更难过的是,在这种时候,全家人都在指责绵绵身为姐姐,不知道让着妹妹。

是啊。

绵绵从回到那家后,就开始让着妹妹,把父母让出去,把上学的机会让出去。

到了最后,连带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也要让出去。

可是,让出去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绵绵她啊,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面对亲生父母的偏心,妹妹的无辜,心爱男生的指责。

绵绵发现,这个世界之大,似乎没有她立足之处了。

她选择了结束生命。

而且,还是在沈美云的坟墓上,结束的自己生命。

那是她那短暂的人生里面,唯一感受过的温暖。

这样,她生来的时候,有了妈妈,她死去的时候,也有了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爱她如初的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视她为珍宝的妈妈。

看啊,她也是有人爱的,她的血,浸满了沈美云的坟墓。

这样,仿佛她就可以和妈妈在也不用分开了一样。

看到这里。

沈美云的浑身抑制不住的发抖,她的女儿啊,她如珠似宝,何尝受过这种委屈和苦楚?

那鲜血染红了坟墓。

也染红了她的眼睛。

不,绝对不能这样!!

沈美云嘶哑着嗓音,这是她开口的第一句话。

“妈,我要去找绵绵。”

她的宝贝女儿也穿过来了,她确定以及肯定。

她必须要找到她!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懵了下,她下意识地放下了粗瓷碗,甚至连喂对方都给忘记了。

“不是,美云,绵绵已经上火车了啊,再说了,有绵绵在,你还怎么相亲嫁人啊。”

没错,他们送走绵绵,就期盼着闺女能够靠着嫁人,躲过这一场灾难。

闺女虽然生病得了恐男症,以前他们也不强求,但是在生死面前,什么病啊,都不是事了。

沈美云知道的父母的苦心,但是,她不可能放弃绵绵的,那是她的宝贝女儿。

她不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去那家的家里,受那种非人的罪。

更遑论,女儿还有一个泡泡空间,五岁的她,没有她在身边,女儿会出什么差错。

沈美云不敢想。

毕竟,怀璧其罪。

想到这里,沈美云抬头,眼眶含泪,一字一顿道,“妈,我不相亲,不嫁人。”

如果,相亲嫁人的前提是把绵绵送走的话。

那么,她选择这辈子孤独终老。

“因为,绵绵是我的命啊。”

眼泪打湿了睫毛,仿佛一汪清泉,干净到极致,也漂亮到极致。

没人能够拒绝得了。

陈秋荷也是,她闭了闭眼,喃喃道,“冤孽,冤孽!”

那孩子是美云的命,但是美云也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当妈的,谁不疼自己的孩子啊。

美云疼那孩子。

可是,她也疼美云啊。

还是,推门而入的沈怀山,打破了母女之间的沉寂,他沉声道,“秋荷,让她去吧。”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忍不住站了起来,争执,“怀山!”

好不容易把那孩子送出去,腾出空来解决闺女的人生大事。

他们当父母的,是一定要在自己出事前,为女儿铺平前路的。

可是,这会让绵绵回来,那她女儿不又要走一条荆棘路吗?

那一条路,她和怀山都知道的,不好走,也是最难走的一条。

没了他们当父母的帮衬,美云会的日子会很难过的。

“秋荷,你没看出吗?绵绵不在,美云的精气神就断了。”

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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