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酒馆里,除了那位银发女巫,再无其他身影。 “以前樱花酒馆里只养得起灯火虫。” 似乎注意到客人的目光,吧台前的女巫歪着头,撑着下巴,懒洋洋解释道:“而且说‘养得起’都算给脸上贴金了……因为以前那些灯火虫都是吮吸早晚露水,还有客人们洒落的一点儿劣质酒水存活……所以这里光线一直很暗……现在有钱了,我们也点的起魔法蜡烛了,而且一次点好几根。不为别的,就是看着亮堂,心里舒服。” 她说的有趣,朱思听着也有趣。 只不过客人依旧没有出声,而是继续上下打量着屋子里的布局,打量着那位距离自己很远而又很近的北区大贤者,科尔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