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围一些耳尖的听闻这话,有拉着同伴往这边看的,有议论纷纷的。
王掌柜那双被欲望浸透的脸闪过落寞的光,长叹一口气,大有回味过往的意思在:“哎,想当初,我年轻时候也曾有过十来位夫人。”
叶子卿微微挑眉。
大概是察觉出自己这话不太对劲,王掌柜也觉得老脸觉得有点挂不住,咳了咳:“其实一开始也没想娶这么多,可能是运气不好吧,娶一个死一个。有人说我克妻,让我娶个男的试试看,我心想试试就试试,这一试啊,食髓知味,就对女的再也提不起兴趣了。不过这也不是啥问题,之前的那些夫人,过了门后虽然没多久就死了,但还是给我留了一根独苗。那孩子混账是混账,一天为非作歹,可我也算后继有人了。这种滋味啊,等狐王有朝一日做父母,有孩子就明白了。”
神兵们检查到了王掌柜那辆车,车上一位男子唤他过去,王掌柜匆匆告辞。
“不会有那么一天的。”叶子卿瞥了一眼离去的身影,低声呢喃,像是自言自语,取下了腰间的玉佩审视着,像是想要从这玉佩里面找到什么东西,可无果。
这玉佩红白相间不怎么透光,有很明显的人为裂痕,形状也不算规整,上面系了一条五色的细绳,躺在手心里也是冰凉冰凉的,这冷仿佛顺着手掌,漫过了手臂,缠绕在了他的心上,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车厢里的芦小花见人走远了,终于探出脑袋鼓起勇气问:“野男人,咯咯咯,你有夫人?”
“不你说在下有的吗?”
“我那是,我那是……”芦小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支支吾吾半天,最后用出了它的名言,“野男人,咯咯咯咯,你大爷。”
“好了,小花,不管你是谁大爷,”叶子卿揉揉太阳穴,晃了晃自己的袖口,将玉佩系回了腰间,“现在我们得赶快过去炉州,然后把你的主人——在下的夫人,放出来。在在下的袖口里待久了,可是很伤元气的。”
“切,她才不是我主人呢,”芦小花一扭头,双手抱胸,五彩的羽毛光鲜亮丽,神气得很,“更不是你的夫人,还有,野男人,你怎么知道本大爷名字的?本大爷是叫芦小花,但小花是你能叫的?”
“唔,查一下,很难吗?”
好像也不难,芦小花想着,忽然间一只手摸上了自己脑袋,它立刻炸起:“咯咯咯,他大爷的,野男人,谁让你碰本大爷尊贵的羽毛的,把手拿下来!”
小花身上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和喵太郎的毛茸茸不同,是非一般的丝滑,叶子卿缩回手:“唔,在下有名字的,在下不叫野男人,在下叶子卿。”
芦小花的脸立马沉了下去:“好的野男人,咯咯咯,野男人,你想死是吗?再乱对我,不,对我和那个七小月动手动脚,就本大爷这一巴掌下去,你这身子可连这半条命都没有了。咯咯咯。”
看着眼前的芦小花,叶子卿扫过自己的手,笑得慵懒。
他的确是从出生起就身体不好。
他是人和妖的混血,不止天生体弱,而且其实是存不住法力的,练再多法力都会跑掉,师父蓬莱岛主用尽了办法都没辙,师父自己都说,他其实充其量只能算一个长寿的人类,唔,除了多长了狐狸耳朵和尾巴。
于是他,唯一会的大法术就是袖里乾坤。
这个法术的得来很巧,这种法术练是练不成的,修习靠的全都是天分。正当叶子卿师父正打算把叶子卿往人类方向培养的时候,叶子卿一次看书,误打误撞练出了传说中的袖里乾坤,他师父觉得自己徒弟没准还有救,就还是继续教叶子卿法术,但是这么多年,叶子卿除了那次袖里乾坤,也没修出别的大法,法力虽不算空,但也就是没有和差不多没有的区别。
袖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其实说的就是这两种特别的法术,一种是袖里乾坤,一种名叫壶中日月。袖里乾坤的意思就是说,袖子中另有一片天地,可以无限容纳东西。
昔日七月之前在蓬莱上,听李白说过叶子卿会这个,曾经想进去他袖子里的世界看看,但被叶子卿以七月年龄太小拒绝了。
她没想到第一次来到这里,居然是十年后。
七月进来后就发现自己是在一条走廊上,这条走廊黑漆漆的,看不到起点,也看不到尽头。两侧有许多关着的小门,小门上都挂了一对黑灯笼,身前的走廊灯笼都是点着的,身后的走廊灯笼都是熄灭的,整条走廊只有自己一个人,灯笼在黑暗中摇曳着昏黄的光。
这袖中的世界,竟然如此黑暗而压抑,和那个油嘴滑舌、让人如沐春风的叶子卿,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细微的光点凭空出现在七月面前,上上下下跳动的同时这个光点越变越大,最后竟变成了一盏闪着刺眼亮光的白灯笼,这光将七月身边的黑暗都逼退三尺。
七月迟疑了一下,握住了这盏漂浮着的白灯笼,提着这盏灯,推开了走廊上的一扇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