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承书看不下去也不想为难自己,他没好气的向沈明北嘲讽,“哎,行了行了,再塞出糖尿病来。”
随后他扬扬下巴,打发沈明北出门,“你去买两斤肉回来吃,钱和肉票还在老地方。”
沈明北也不在乎他的酸言酸语,只当做他是嫉妒,一个单身一辈子的老头子哪能体会他有媳妇的快乐,他这是赤裸裸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不过听见明承书让他去买肉他还是很乐意去的,虽然昨天刚吃了兔肉,但就是天天吃肉也没人嫌烦啊,他临走还不忘安抚夏兰兰,怕她一个人拘谨,“媳妇儿你等着,我去割完肉马上回来。”
等沈明北出去,屋子里一下子寂静下来。
明承书看着夏兰兰身体笔直的端坐在椅子上,神情如常,片刻后才缓缓开口,“沈明北这个臭小子倒是捡了个宝,你和我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您想象中的我应该是什么样?”
明承书不答反问,“听说前两天你们俩因为他不想来镇上盖房子吵了一架?”
股兰兰一听这话有些心虚,虽然不是她做的这件事,但毕竟是顶着这个身体做的。
她倒是坦诚,也看出了沈明北与明承书俩个人是亦师亦友的关系,与其支支吾吾遮遮掩掩,不如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是啊,之前是我误会他了,以为他在镇上瞎混,还不如去干点活补贴家用,现在想来他应该是在您这里吧。”
“哎,”明承书有些不赞同地挥挥手,“男人赚钱养家天经地义,哪是你说的不对,让他干点活没什么。”
话锋一转,他又问,“你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去镇上那家干活吗?”
夏兰兰一愣,这倒是把她问住了,她一直以为沈明北不愿意去是因为嫌弃累、嫌弃脏,但是明承书这样一问,难道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为什么?”她顺势问。
“因为盖房子那家是他初中同学,上学的时候他俩还打过架,他一直是打赢的那个,你说,他能愿意去吗?”
“这……”夏兰兰对这样的真相有些意外,也理解沈明北的选择,去了不是对自己曾经的手下败将服软吗,但是她也是真的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没有和我说过这件事啊。”
“所以夫妻两个最重要的是沟通,有什么事都憋在心里,靠猜来猜去的,两个人不是越走越远嘛。”明承书也知道他和夏兰兰第一次见面,聊这些有些深了,但是话题开了头就不得不往下说。
如果今天沈明北领来的是个粗鲁不堪、大字不识几个的农妇,他是不会和她说这些的。他很疼爱看重沈明北,也相信他以后的路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广,以后他身边与他相伴的人会和他一样优秀。
但是今天看了两人之间的相处,明白了沈明北对她的在意,他打破了自己的规则,说了这些有失分寸的话。
但是更重要的是,夏兰兰的从容得体出乎他的意料,金鳞本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给她一个机会,日后未必不能一飞冲天。
“你觉得他是一个怕吃苦的人吗?”
“我觉得他不是,”明承书也不用她回答,自己自问自答,“我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才八九岁吧,他和他大哥一起上山砍柴,回来的时候他大哥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他就一个人背着一大堆柴火从山上下来,一步没踩稳,直接从小坡上滑了下来。这一下摔得我看着都疼,他却掉下来也不哭,站起来背上柴火一瘸一拐的走了。”
夏兰兰被他三言两语的描述吸引,在脑海中勾画出坚强倔强的少年形象,小小的人背着重重的柴火前行。
“您也是田坝村的人?”夏兰兰有些好奇他怎么回知道沈明北小时候的事情。
“我不是在村子里出生的,但是我却在那里呆了快十年。”
十年?夏兰兰几乎立刻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哪十年,正想转移话题避而不谈,明承书却豁达的自己往下讲。
“我年轻的时候出国留学多年,本想留在国外定居,奈何家父觉得学成一定要要回来报效祖国,我顺从父母之命回国在大学教书。也是我自己没有赶上好时候,没两年就被下放到农村,就是沈明北他家的田坝村。”
明承书就像在陈述别人的故事,丝毫没有对过去的抱怨和不甘,语气平铺直叙的讲述自己的过往。
“我那时候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书生,分配的农活都不会干,干不完就吃不饱饭,村里其他人看不起我们这样的坏分子,不找我们麻烦就算好了,巴不得离我们离得远远的。”
“但就是那个傻小子,敢过来找我,把自己剩下的窝窝头分我一半,还帮我做农活,我当时干活连个孩子都不如,全指着他帮我完成任务,这个傻小子。”
明承书无奈的摇摇头,他嘴上说着沈明北傻,但是脸上却带着宠溺的笑容,对沈明北的宠爱溢于言表。
“你说她是不是个傻小子?”明承书把问题抛给夏兰兰,注视着她的眼睛执意想要寻求一个答案。
“他不傻,相反,他能在错误的时代保持自己的本心才是真正的智慧。”夏兰兰也直视回去,不躲不避真诚的回答。
空气中有一丝宁静,两个人都看着对方,轻易的不说话。
“哈哈哈。”明承书忽然抚掌大笑,他脸上的正式庄严褪去,换上满意的笑容,连声道,“好好好。”
可能是夏兰兰通过了他的考验,他把她纳入了自己的范畴,语气也不免亲近一些,“我前几个月搬回镇上,遇到他在镇上瞎逛,把他叫过来和他聊了聊,谁知道当初的熊孩子都结婚了。”带着对时间飞逝的感慨,还有不经意的怀念。
“听他讲了你们分家的事,”明承书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