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月欢听见外面的异响,心中顿感不妙,马车突然被劫持,恐怕来者不善。
还不等她多想,车身便是一阵剧烈摇晃,外面的人有些不耐烦了,大声喊道:“里面的!想活命就赶紧给我出来!再不出来,老子就冲进去送你见阎王!”
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谭月欢从身后的包袱里摸出自己惯用的佩剑。这算是谭月欢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实战,心中的紧张和不安是的少女握剑的手都在不停颤抖。
倘若这些贼人真要杀人灭口,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出手自保,要是连这些小贼都无法面对,自己又怎么去面对战场上的敌人呢?谭月欢一边想着,一边下定了决心,将手中的剑柄又握紧了几分。
迟迟不见车内人出现,外面的人已经彻底失去了耐心,为首的一个大胡子,一边嚷嚷着“老子这就宰了你”,一边提着刀就要上前去踹车门。
就在大胡子即将碰到车门时,车门猛地打开,大胡子一时间愣住,下一刻,带着寒芒的剑尖划过,大胡子虽然本能地躲闪,但却还是被剑锋划伤了手臂。
周围的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愣在原地,直到大胡子捂着伤口骂骂咧咧喊,“妈的,给我把这不知死活的东西抓起来!”其余人才回过神来,纷纷拔出刀剑准备一哄而上。
谭月欢心知自己寡不敌众,于是在刺伤大胡子之后,立刻跑出马车,拔腿就跑。
周围都是郁郁葱葱的树,身后则是贼人的谩骂声。
“这小兔崽子还挺能跑。”
“这丫头看着应该值不少。”
“干完这票,就能离咱们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声音在树林里显得格外飘渺,仿佛来自树林的每个角落,谭月欢在确定甩开贼人后,又不敢在树林里藏身太久,便小心翼翼地向前方走去。
“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早知道出门前就看看黄历了,等我到了镇子上,就去去衙门报官!将这些贼人全部捉拿归案!”
树林中静的可怕,只能听见脚踩过落叶和草地的沙沙声,时不时有几只鸟儿飞过,除此之外,谭月欢再看不见任何活物。
想来这种荒郊野岭也不会有什么人。谭月欢又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在空气中闻见烧火的烟味,淡淡的烟味随风飘向远方,谭月欢立刻做出了反应。
她向烟味飘来的方向飞速奔跑,在这种地方,如果有火,那定然是有人家。
终于,谭月欢找到了烟味的来源——那是一个很荒凉的山村。几座不太规整的院子坐落在泥泞的土地上,泥巴围成的外墙早已历经了风吹雨打,变得坑坑洼洼,就连唯一住人的屋子也看上去饱经风霜,院子的门口或路边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农民,他们的脸色和泥土一样黄,他们的衣服和房屋一样破破烂烂,他们坐在屋外,望着不远处简陋的栅栏围住的田地。
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谭月欢望着这些人,从小就住在京城的她并非不知道贫民苦,可直到她亲眼所见之后才能够明白,原来这里远比她想象的要苦。
这种穷乡僻壤,环境如此恶劣,从小锦衣玉食的大小姐自然不理解,原来这样的地方也能活人。
同情心并没有让谭月欢忘记危险,纵使这些村民的生活再困苦,也没有让她放下警惕。
谭月欢试探着走向院子外坐着的村民,开口道:“打扰一下各位,劳烦为我指一条去城里的路。”
周围的村民意外的有些热情,纷纷上前围住谭月欢,招呼她去自己家里歇脚。
谭月欢见村民们如此盛情邀请,只感到隐约有些奇怪,便又警惕了几分,她有意甩了甩自己手中的剑,说道:“歇脚就不必了,指条路就行。”
村民们都注意到了谭月欢手中的兵器,热情的拉拢声似是小了些,他们的眼睛不住地在少女和彼此之间来回扫视,看上去都欲言又止,似是谁也拿不定主意。
谭月欢看见村民的眼神飘忽不定,心道果然如此。
自己现在是个带着兵器的危险人物,这村中看上去也没有什么青壮年,一个来路不明的危险分子突然出现要问路,这些人怎么还一个劲地把人往家里招呼,不怕引狼入室吗?
这一带出现了劫车的绑匪,这说明治安并不好,但这些人对陌生人还是这么热情,实在是有问题。谭月欢想起劫车的大胡子一行人,或许这村子的男子就是劫车的绑匪也说不定。
“这位姑娘,不如来我家歇歇吧,我刚泡好茶水,进来喝口茶再走吧。”
谭月欢闻声望去,是一个头上戴着布巾的婆婆,看起来眉目和善,正朝着谭月欢招手,示意她过去。
婆婆望着谭月欢,笑呵呵地说道:“姑娘,我方才在屋里听见你来问下山的路,是遇上了些麻烦,看你累的浑身是汗,一个人出门在外挺辛苦的,进来喝点茶吧,你一边歇着,一边听我给你指路。”
这样僵持了一会,心高气傲的少女摆摆手,开口道:“既然如此,那便打扰了。”
既然婆婆已经向发出了邀请,也不好拂了人家的面子。毕竟,少年的傲气比天高。
年轻的少女自幼便被旁人夸赞是将来能够接替父亲衣钵的小将军,在蜜罐子里泡大的谭月欢自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够立功的机会。
若是自己能够捣毁这个歹徒的老巢,那也算是立了功,想必就算是严厉的父亲也会对自己青眼有加吧。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获得的功名,谭月欢就忍不住在心底狂喜。
婆婆将谭月欢引到桌前,替谭月欢添了些茶水,“好孩子,快喝吧,多喝些。”
谭月欢接过茶杯,看着婆婆期待的眼神,捏起杯子轻轻嗅了嗅,便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