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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必穿定律(2 / 2)

姜绵:???

司命笔可以修改亲近之人的命运,为什么温柔嫂子和刁蛮小姑子还是惨死了?为什么可爱小侄子还是入宫当太监了?

而恶贯满盈的反派只是因为曾经救过女主一次,便在司命笔的作用下得到了男主的原谅?

逻辑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任谁看了都得吐口唾沫再走,姜绵也不例外。

而现在的细节,让姜绵有一种配方好熟悉的错觉。

陆家,苏姨娘,绵绵,四姑娘……

如果原身恰好也叫姜绵的话……

如果原身要嫁的恰好叫陆淮之,现在应该还没有取字,叫陆湛的话……

恰好陆湛还有个长兄叫陆澄明的话……

恰好还是因为陆澄明救了姜老太爷才有这桩婚事的话……

姜绵手心出了一层薄汉,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道:“那这事,家里别的人可有说法?”

琥珀一边挽发,一边小声道:“老太爷今早发了好大一通火,说是陆家兄长有恩于姜家,婚约虽未正式定下来,但是咱们姜家本就欠陆家的恩情,如今怎可再失信于人,不管是三姑娘还是四姑娘,总要嫁一个过去,否则,否则便是不孝。”

越说到后面,琥珀声音越发小,姜绵心也就越发的凉。

还真是这本小说。

倒霉的是,姜绵穿的不是圣母女主,而是全书第一个惨死的恶毒女配,女主姜缨的四妹妹。

却说原主也是一个妙人,娇蛮任性,十分不讲理,是那种得理不饶人,无理则辩三分的主儿。

脾气差不说,人还特别倒霉,去个寺庙就能撞见女主救下男二。

倒霉就算了,还蠢,蠢就算了,还胆大,敢在男二前来与女主相认的时候冒名顶替。

虽说女主因为意外伤了脸带着面纱,又顾及到声誉和男孩的身份,女主并未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

但女主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人一个月不说,人家还时常书信联络一下感情。

结果原主竟然以为只是顺手救了一下,她就冒名顶替了富商恩人这个头衔。

这一顶替吧,就直接导致女主嫁给了当时一穷二白,还有个爹在坐牢的男主。

后面男二回来报恩,人一听肯定不干啊,一怒之下就把原主杀了。

姜绵差点就要哭出来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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