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奥罗伦萨帝国临海地区还下着大雪。
白鸟镇是个小镇子,虽然居民以渔业为生,但这里没有名号响当当的魔法师,镇子的氛围又以懒字打底。左右不了,也懒得左右天气。
他们宁愿二三聚集在酒馆,打牌、拳击、吹牛。
庄弥生慢悠悠的对桌子哈出一口气,捏着抹布细细的擦。她无聊,酒馆不大,人来了一坐就是一上午,她上了酒食就闲了。
面前是一桌聚会的工匠。每人面前都摆着一杯价值两铜币的大杯啤酒,这是酒馆最廉价实惠的酒。
木匠抿了一小口粗糙的啤酒,故作随意的用粗麻袖子抹去嘴角莫须有的泡沫,他啧了一声:“小弥生啊,有机会还是要多走出去看看。”
“像我们这几个老家伙,想走都走不了哦。你如果学习魔法,哪里还用得着用手擦这么仔细呢?我看你擦的也不干净嘛。”
木匠笑出了一脸褶子。他叫莫雷格,有一个是初级魔法师的四十岁侄子。
侄子成为魔法师,他以为自己有一半的功劳,由此他喜欢语言鞭笞别人,揭露别人的痛苦。
——比如叫庄弥生走出去看看。
庄弥生是白鸟镇里无人不知的女娃。她有一对性格孤僻极少见人父母,她常常一个人走在镇子上,背诵一些魔法诗文,那会儿她才六岁,连镇子里的中级魔法师都说庄弥生有成为魔法师的可能。
然而,未来充满了变故。
白鸟镇来了一个命理师,他问总是一个人游荡的女孩儿是谁,他说她是从巫师村里出来的,一辈子都走不出白鸟镇。
是的,十五岁的庄弥生做了酒馆的侍者,她的父母死了好几年。
“巫师村,还记得吗?哈哈哈哈哈,要是小弥生真是巫师村的人,那也不赖嘛。”铁匠附和道。他有一双狭长苍老的眼睛,身材消瘦,他更像是巫师。
“老子打听了好多年都没打听到这个村子,说不定那个命理师是胡说呢。魔法师说小弥生行那就是行,莫雷格,你少说两句。”另一个铁匠说完端起啤酒杯,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半。
木匠莫雷格不肯罢休:“巫师的本事还不能隐藏一个村子吗……”
庄弥生冷眼瞧着这场闹剧,一言不发。她衣着灰扑扑的,戴着兜帽,黑色围脖虚掩着口鼻,浑身上下只露出眼睛和长着冻疮的手。
她不擅和人争执,别人揭她伤疤她仅能回以沉默。因为没有人可以帮助她,她态度强硬也改变不了事实。
莫雷格大约一星期会来两次,一年中他大概会提起十三次这件事。
庄弥生看了看窗外,飘雪的世界,茫茫一片白,搜寻记忆,记不得大雪掩盖住的是什么,记忆里没有白鸟镇。
她要离开这里了。
去被誉为魔法之都的王城,修格拉。
抛弃一切出走,才有机会。命理师那晚被火光映照得通红的脸颊,凹陷的眼眶,睿智却锋利无比的眼神她都记得。
她不想信命啊。
哪怕只是成为一个小小的能移动一些物品的初级魔法师,白鸟镇都会欢迎她的。
五月,庄弥生辞了工作,揣着两年挣得的十块金币和八块银币离开了白鸟镇。
她上了一枚金币谈来的马车,路上奔波了一月,去到了修格拉。魔法之都就是不一样,即使是贫民区,也闪耀着魔法的光辉。
庄弥生依旧是一身严实的衣物,在一家破败的酒馆上工。
修格拉光明璀璨的中心区离这太远太远,她在修格拉,修格拉和修格拉隔着阶级。
贫民区有一个笑话,赞美贵族的警惕。
——“我们伸出脖子望一望繁华街道,下一秒,平时屁股都要靠仆人擦的肥猪们会利落的拔刀砍断我们作乱的脖子。”
现在庄弥生要忙上许多,贫民区到处是东倒西歪的酒鬼。他们比莫雷格等工匠更难缠,调笑的把式层出不穷。许多酒鬼见来了个生面孔,要她请他们喝一杯,更有试图用他们散发着酸臭味的手扯下庄弥生围脖的流氓。
庄弥生都能忍,她要再攒下五枚金币,进入真正的修格拉。租一间房子,置办一身看的过去的行头,再入学必须要在修格拉有住址的人才能报名的低级魔法学院。
“一杯修格拉风味啤酒。”风尘仆仆的男人在桌面上摆出面额为十的铜币。
庄弥生抬头看了男人一眼,花这个钱买酒的不多,这里毕竟只是修格拉最偏的地方,还要很远才能进入富饶的主城。
男人疲惫不堪,鬓边的汗水顺着脸上斑斑点点干涸的血迹流下。
“加冰块,冰块单独拿给我。”他补充道。
他倚在桌上闭目等待,旁边一桌的男士高声喊他:“路利科,抓捕王子公主的任务结束了么?”
什么?王子公主?庄弥生回神,发觉自己差点把冰加进了酒杯。她暗暗掐了自己一把,试图让自己清醒些,最近她走神的次数未免太多。
路利科眉头微蹙,粗大的毛孔挤成一团。
“路利科?好笑,你是放弃了这次任务吗,大好的赚钱机会不要你怎么回到了贫民区。”
“该死的。”路利科低骂了一句。
……那当然是王子公主逃亡到了贫民窟,而男人找不到人,只好喝杯酒缓解疲劳,庄弥生递过啤酒杯和单独一盘子的冰块,做出猜测。
她对此毫无兴趣。
男人不愿意共享发财的机会,大口喝完昂贵的啤酒,用冰块贴在伤口上走了。
庄弥生不以为然,喊路利科没有得到回应的男人恶狠狠的拍出同样面额的铜币,“biao子,来一杯修格拉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