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沁没有食言。
她不再叨扰叶梓宸的生活,整个假期未曾联络,那场对话便是她们情谊的终点。
扪心自问,她是真把叶梓宸当作知己吗?未必。
成为同桌不过半年时间,起初她们生分得很,属于习题册越过课桌分界线都要道歉的关系,叶梓宸不是乐于交际的性格,她更不会热脸贴着冷屁股。
迎来转机的是一个寻常深夜。
毫无征兆,有什么东西闯进大脑,按动某个尘封已久的开关,然后,那些从未出现的画面争先恐后扑向她。什么都记不清了,脑海中唯余一个模糊的背影,看得出是男性,那人叫她的名字,音色柔和清亮,还有漫天飞舞的蝴蝶,灰褐色的兔玩偶。
她觉得匪夷所思,这些东西根本不属于她,为什么会凭空想起?
之后的两三天,她频繁陷入相同的梦境,隐约可以看清他的相貌,五官文雅,戴一副无框眼镜,像是权贵之家的谦谦君子,却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
许沁对他没有丝毫印象,完全不认识,但冥冥中觉得异常熟悉,好像和他在一起很久了。
不是朋友的那种在一起,是情侣。
这简直太可笑了!
她是隔着时空,和虚幻的影子谈恋爱吗?
甚至不算恋爱,是她单恋罢了。
而更离奇的是,她还梦到了叶梓宸,就站在他身边。
如此一来,她自然把叶梓宸当作探寻神秘记忆的突破口。
许沁主动示弱,表现得亲密无间,时常向叶梓宸请教各科难题和重要知识点,哪怕高二的知识对她来说,并不难。
她跟在叶梓宸身边,形影不离,每天都盼着遇见他,然而直到学期结束,她把叶梓宸的人际关系都摸透了,依然没见过、也没听过那个人的消息。
在此期间,宋焰突然找上自己,毫无缘由地威胁骚扰,她厌恶却不敢反抗。
私底下对他笑脸相迎,或许出于新鲜感和未能如愿的失落,有那么几个瞬间她确实感到开心。但也正因如此,她绝不能让别人知道,许家女儿同一群泼皮无赖纠缠不清,还动了真情。
所以在公共场合,她即刻翻脸不认人,与他们撇清一切关系,顺势依靠叶梓宸为自己解除困扰。
事实证明,她的做法明智而便捷。叶梓宸不仅保护了她的人身安全,还带她见到了梦中的背影。
从相识的那刻起,她就是别有所图,如今两人断然绝交,许沁无话可说。
只是来不及说声谢谢,有点可惜。
之后,她也没有刻意讨好孟宴臣。
虽然她能感觉到,他对自己也有着奇异的情愫,但那不是喜欢,不是依赖,也不是注定相伴一生的命运。
那些陌生而离奇的画面,只是一段虚幻朦胧的记忆,像场梦。她选择遗忘。
她还太年轻,不成熟,没有见到更好的风景,没有遇到更适合自己的爱人。
她必须等待,充盈内心与精神世界,提升学识与修养。
她仍需寻找。
高三开学后,宋焰那帮人明里暗里地找她麻烦,她恨得牙痒痒,想尽一切办法与之对抗,找老师,找学校,甚至告诉家里。
可针对他们的处罚结果依然避重就轻,除了教育批评,就是留校察看,始终没能开除学籍。她甚至想用非正常的手段解决,但父母严词警告她,决不允许滥用私权,更不能涉hei犯法。
她只好竭力忍耐,躲避所有可能遇到宋焰的时间、地点、包括与他相关的人,本以为要忍到高考结束,没想到宋焰被退学了。
期末考试前,学校里传出一起刑事案件。
有人报警,高三学生宋焰涉嫌女-干未成年少女。
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取证,被害人是高二实验班的班长,年仅十五周岁。据被害人陈述,案发前两个月,宋焰多次对她进行言语骚扰和行动威胁,并且对外造谣,说她是自己女友之类的话。案发当天,宋焰以今后不再纠缠为由,逼迫她喝下半瓶绿茶饮料。而后她浑身无力,头晕目眩,被宋焰按在厕所隔间,强行发生xing关系。清醒后,她立即报警,并保留了对方的作案证据。
侦查过程较为顺利,那瓶看似正常的绿茶,实则含有大量的γ-羟基丁酸成分,此种成分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常被犯罪分子混入饮料中使用,又称听话水。嫌疑人宋某认定被害人性格怯懦,顾忌自身名誉不敢报警,故以此实施强女-干行为。
被害人在一无所知且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服用了嫌疑人宋某提供的含有γ-羟基丁酸成分的绿茶,致使其难以逃脱,意识不清,行为无法自主,且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伴有暴力、胁迫手段,作案动机明确,情节较为严重,影响恶劣。
由于犯罪嫌疑人宋焰已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法院最终审理,被告人宋焰犯强jian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被害人收获应得的正义。
可这样的正义,份量有多重?
能否治愈凿刻在每个受害女性身体、精神、心灵上的烙印和伤害?
*
高三开学后,叶梓宸全身心投入一轮复习。
她以视力下降为由换到前排座位,和许沁形同陌路,只偶尔几次,仍发现有男生对许沁动手动脚,而她终究没有出手制止。
叶梓宸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比较别扭,但她心里舒坦。
她会记住那些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