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戎丹威烈武王司烈向京安发兵,从拔燕一路往南打到北崇,直逼宜州。三岁小儿都知道北崇是什么地方,那是京安北面的大门,若是被攻陷,就相当于给敌军插上了翅膀,拿下京安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一次,林先叔誓死守卫北崇,却被军中小人陷害,错把戎丹的主部力量当成了右翼军,五千人抵抗十五万人,如同蚂蚁和大象比扳手腕。惨!实惨!
在绝无生还之际,林先叔已经做好马革裹尸的准备,手中的剑虽还在斩杀,身心都已经战到最后一刻。就在他决定挥剑自刎时,庄秦欢带着浩浩荡荡的军马从南面而来。一支穿云箭打掉了他手中的剑。同时,秦欢也成了他的伯乐。
沙场上结下的情义让林先叔无比感激,自此以后,一个忠诚相待,一个仁义慷慨。
庄秦欢换了一身男装,紧盯着街上的一辆辆马车,此刻的街市,正是人流最多的时刻。
时值七月下旬,虽是炎热季节,集会上却依旧人挨着人,人挤着人。只因马会周围江环湖绕,地势高耸,易于兴云作雨,夏季最是凉爽,是避暑的最佳之选。
每年七八月份,马会都会迎来送往诸多商贾公子、贵胄小姐。在街上,能看到各式各样的马车往来。马车之内窥视于街景的小姐公子们,无不睁大双眼,观赏着繁茂的热闹景象。
马车上的富家小姐,自然不知道秦欢在盯着哪一处,只把她目光所向,皆认为是看着自己。开着轿窗,探头又探头,娇羞捂着嘴巴,眼睛笑得比天上的弯月还要娇媚。
男装扮相的秦欢多了三分英气,身材又修长。
她长的太好看了。
这身扮相,不是所有女子都会追在她的屁股后面喊着要嫁给她的那种好看,而是,给人一种温煦如夏风拂面的舒适感。秦欢十七岁参军,身为武将,战场上风霜雨雪,都没有把她蹂|躏成一个糙女子。相反,长得细白嫩肉,一身男装,就像是话本里面会夜晚到小姐闺房外吹笙念诗的雅客。一颦一笑之间仿若又肩不能挑担,手不可抬物的娇弱小郎君。
可若是真把她当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她的一剑挥下来,敌人不是丧命就是半残。
唯有她那双粗糙如糠的手才让人觉得这才是一个将领该有的样子,因为,那手面上早已磨了不知多少个茧子了。
林先叔和曹帆抱臂依偎着,看着一个蓝色轿子在秦欢的面前停了下来,马车旁的丫鬟侧耳听得轿子里的小姐吩咐了几句后,板正着身子走过来,双手递给秦欢一个礼盒。
曹帆转脸问:“认识?”
林先叔摇头:“不会认识。统领似乎看得不是她。”
曹帆:“那她在看谁?”
林先叔摇头:“不知道。像是在——看城门口那边。”
蓝色轿子内的小姐看得丫鬟原封不动的拿回礼盒,伤心的离去,接着,又一辆红色轿子过来。
人多,车多,马车走两步停三步的,而秦欢面前的轿子,来了一辆又走了一辆。直到人群松散些,一辆马儿受惊了的轿子在大街上撞倒一摊又一摊,她才挪动腿脚。
林先叔拍了下曹帆的脑袋瓜子:“愣着干嘛!帮忙呀!”
说完,他两步并作一步走,去帮秦欢拉着轿子后面,以免里面的人从轿子上掉下来。
曹帆撅着嘴巴,心里的气还没消完,又被打脑袋,不悦地应答:“知道了,你催什么?统领一个人就能解决,咱们跟着瞎操什么心!上次在校场起火也没看你这么着急,到头来还不知统领带人去灭了火。你还差点助了火势。”
林先叔不去与他争执,白了他一眼。
“——哎呦,我的茶呀——”
轿子里发出一声男子凄惨的哀叹。
一阵马儿嘶吼、轿子里哐当乱响之后,轿子稳稳的停在了路边。
庄秦欢右脚踩在车上,一把掀开轿帘,里面的人正趴着用袖子去沾打翻的茶水,眼看脸都要贴上去了,要不是帘子早掀开一步,说不定看见的就是一个二十左右的男子,撅着屁股用舌头舔地上的茶叶沫子。
庄秦欢眉眼展笑:“清峰兄,好久不见。”
一见来人是秦欢,轿内人大喜,搓搓手,在腰身抹了一抹手上的污垢,握着她那双温热的手,不由得哭了出来。
他边哭边擦手:“别,别来无恙啊,庄姐姐——”
曹帆皱眉,对着林先叔小声道;“我还没见过哭成这样的男子,瞧他那样,像个深闺怨妇似的。他是谁呀?怎么长的一脸女相?!”
林先叔道:“好像是长秦的丁公子,丁清峰。”
曹帆这话说的不假,丁清峰实属长了一张女儿家的脸面,细白的肌肤如初雪般光洁,说话声音也不似男子粗旷,尖声细语,如玉铃相击,清脆娇弱,还有那对梨窝,挂在粉面似的一张脸上,叫女子看了都嫉仇。
“丁清峰?这名字听着熟悉呀。”曹帆思忖了下,突然惊诧问:“就是有着天下第一铸剑师称呼的丁坤的…儿子?”
林先叔反问:“你好像很感兴趣?”
曹帆兴致勃勃道:“发财了,发大财了!如果能有他打制的一把绝世好剑,那我在苍牙城可不就出名了吗?”
林先叔奉劝:“你这主意可就打错了。”
曹帆讶然:“什么意思?”
“丁清峰父亲丁坤,的确是一个世间难得一见的铸剑师,可他不是。丁清峰的母亲,出生在临通诗礼簪缨之家,诗书文章、琴棋乐礼,样样精通。他深受母亲影响,好文章、痴墨法,可谈到岸谷之变、十八般兵器,甚至是丁坤送给他的刀剑谱,他都不兴趣。还有,丁家被灭门前,这位丁公子就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