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也无比幸福的,一位公主。
每年见到艾瑞克的三天,比剩下的三百六十二天里全部加起来的快乐还快乐!
从很久很久以前,当父亲第一次领着这个以前只敢远远欣赏的漂亮堂哥走到她面前,告诉她,以后他会陪伴她时起,她就喜欢上他了!
好喜欢好喜欢。
就像天使迷恋上纯白的羽毛,就像花朵倾听着风声的秘语,就像梦想点缀了生命的期待,就像公主最后一定会爱上王子。
在她十九年的时光里,最美丽的,最无忧的,最天真的,最快乐的,就是有他陪伴的那四年。
这一刻,她心里只希望着他可以留下!心跳激烈得快要死去,泪水不受控制地,一颗颗滚落,热热地,透明地,如天上闪烁的星河。
这,应该不是她的奢望吧?
因为她也可以感觉到,虽然隔着厚厚的衣料,可她还是能知道,他的身体也有些热,与寻常不同的,似有莫名的憾动与微颤。
许久的许久,久到他们几乎快要遗忘了这个现实世界,他才回过头。
还是那么迷人眩目的笑颜,如天使,如恶魔,醉人心弦地,用他光辉灿烂的高贵与完美散发着绚丽的金色光芒。
“所以我说你是傻丫头,你还没发现吗?”碧绿如水的眼瞳温柔地望着她,薄薄的唇瓣微启,用足以迷醉世人的微笑告诉她:“我不可能留下,因为,我恨你。”
桃乐斯微怔住,泪水也止了,半天才确定她并没有听错。
他说,他……恨她?
他忍不住低头轻笑了一声,那么俊逸,那么迷人,用谈论天气般的淡薄语气,微笑着述说:“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呢?!嗯,怎么说呢……简单点儿说,就是当年我会主动放弃继承权,其实是因为你父亲对我施加了私刑。他可是用尽一切办法,逼我发誓主动放弃继承权并写下证明,那时的律师、其他作为见证人的公爵、伯爵——反正所有人,全都被你父亲收买了,我根本没有反抗之力。”
她望着他,眼里迷惑而茫然。他笑着拉起她柔软的小手,慢慢递到他身后,伸进他的衣服里,让她抚摸到他腰后位置,摸到一个小小的凹凸不平的疤痕印,表面的皮肤已经有些干硬,似乎是很久以前高温烫伤遗留下的伤口。
“这是你父亲烫下的烙印,他不但想夺走我的继承权,也想彻底摧毁我的自尊。我现在还能清楚记得他当时说的话,他说‘从今以后,我要让你这个小杂种做我女儿的仆人,我让你不但当不了王子,还要被我女儿踩在脚下。’结果,我就真被送去陪你了。”
桃乐斯凝视着他,那双深棕色的美丽眼眸渐渐泛起惶恐,那么惊惧地,来回抚摸着他背上那个凹凹凸凸的小痕迹,渐渐清楚感觉到那个烙印的图案。
即使不用看,她也熟悉无比。
那是,喜爱赛马的父亲用来给他买下的马匹烙下属于他的证明的烙印。
她的表情越来越惶恐,他的目光却越来越温柔,甚至柔美得几乎要滴出水来。他靠到她耳边,如平时每一次般,将温软的气息吐在她白白嫩嫩的耳垂上:“那么,你认为,我会留在一个憎恨到让我觉得恶心的人身边吗?”
那气息特别地酥软炙热,足以融化天下。
却,叫她如在地狱走了一遭般惊心动魄。
他抬起头。她看到他柔细的浅茶色头发轻轻在风中飘动,细腻胜雪的肌肤衬托着淡雅的微笑,翠如池水的眼眸晶莹透亮,每一下眨动,都像天使亲吻了一次凡间。
窗外的夕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毁灭,只剩下黑暗冰冷的夜空,将人心都快要冻成石头般僵硬。
她忽然觉得好冷,比发烧时还冷无数倍。
这是天使的恶作剧吗?
原来,被凄惨的不是他不爱她,不是他心里没有她。
而是她那么深得爱恋着他,他,却可以同样那么深地恨着她。
用最华丽唯美的方式,将她推落。
一直坠,一直坠,
从美好迷恋的世界里,掉落到进无限黑暗中,跌得尸骨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