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般的案件,律师会默认,这一部分是没有问题的。可在孙舟说这个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的时候,楚清歌就多留了一个心眼。 快速用结束时间的分钟数减去开始时间的分钟数,得出来的结果,和对应的监控录像的分钟数是对不上的。 但后面这些话,她不用说,裴景安也知道。 所以裴景安再次关闭了自己面前的话筒,那意思是彻底将这场审判的辩护权交给了楚清歌。 监控录像不多,三段而已,分别对应着对孙舟的三次讯问。 没一会儿就算完了。 只是仍旧不敢相信这个结果,算了一遍又一遍。 但不管算多少遍,最后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监控录像的时间,比讯问笔录上记载的时间,要少了将近二十分钟。 在审判席上计算的检察官缓缓转过身,望向楚清歌的眼神掺杂着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