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隔天早上七点,被闹钟叫醒时,赵新桐盯着天花板恍惚了好一会。
卧室窗帘遮光性能极佳,目光所及,皆是黑黢黢一片,好似仍在夜里。
赵新桐反应了足足半分钟,才想起自己已经搬到江叙家,而不是原本居住的孙曼曼家房间。
她揉了揉眼角,翻身从床头柜上摸来遥控器,按了一下,窗帘缓缓打开。
外头金沙江对岸,笼罩着蒙蒙烟雨的高楼大厦、城市繁华,如卷轴画布,一点点在她眼前铺展。
定定盯着落地窗外几秒,回过神后,赵新桐利落下床洗漱。
换好上班的衬衫包臀裙,她趿着拖鞋,匆匆跑出房间。
没想到外面竟只有沈姨一人。
赵新桐目光搜索一圈,问沈姨:“江叙呢?带嘟嘟出门了?”
沈姨回道:“是啊,六点半不到就出去了。”
又看眼阳台外的雨,担忧蹙眉,“不知道有没有拿伞,这雨下得太突然了。”
赵新桐随之看向阳台,跟着皱了下眉。
当年他们收养嘟嘟之后,江叙的作息时间就渐渐向嘟嘟靠拢。
这小狗跟成了精一样,有着精准的夏令时和冬令时。寒冬腊月里,它每天雷打不动,睡到早上八点才醒。赵新桐七点四十五都要出门上班了,嘟嘟也只从狗窝里昂起头看一眼,甩甩尾巴,然后继续睡自己的。
过完冬天就不一样了,小狗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起床,在家里跑酷,闹着要吃饭出门。
赵新桐那会刚工作,人际、业务还不熟练,动不动加班到深夜,根本没精力迁就小狗的时间。
江叙心疼她,就独自包揽了遛狗包括照顾小狗的任务,而她只负责有空时陪嘟嘟一块玩耍。
那时她还担心江叙哪天烦了倦了,可她没想到,他竟风雨无阻地坚持了下来,每天乐此不疲。
赵新桐能感觉到,除了责任之外,他是真的很有爱。每次他看向嘟嘟的眼神,都温柔得能沁出水来。以至于她一度幻想,如果有一天他们有了小孩,他一定会是个很好的爸爸。
赵新桐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转身往餐厅走去,边走边说:“都快六月份了,这么点雨,问题应该不大。”
不过快走到餐桌边时,她还是停下脚步问沈姨:“家里感冒冲剂放哪了?我先给他泡一杯备着。”
沈姨忙说:“你先吃早饭,这些事我来就好。”
赵新桐也就不再跟她推托,在餐桌边坐下吃早餐。
桌上早饭全是沈姨大清早现做的,包子煎饺油条牛奶鸡蛋,再搭一些粗粮主食,配一盘火龙果哈密瓜蓝莓,简单朴素,但口感营养都很均衡。
不多时,沈姨就拿了一杯热腾腾的感冒灵搁到桌上。
她在围裙上搓了搓手,笑着说:“这么大的房子,还是得有个女主人才像样。先前你没过来的时候,这家里比寺庙都冷清。现在好了,有了烟火气,整间屋子都活过来了似的,要说还是江先生眼光好有福气。”
赵新桐听出她话里暗含的吹捧之意,笑着与她寒暄了几句。
正聊着,玄关传来动静。不一会,江叙就牵着嘟嘟走了进来。
一人一狗全都淋湿了,但好在雨不大,江叙镜片上沾了几滴水珠,黑发微潮,身上的黑色T恤只湿了肩膀那一片,面料贴在了身上,显出宽阔紧致的线条。
看样子,他要先找毛巾擦狗。
赵新桐忙起身走过去:“我来吧,你先把桌上感冒灵喝了,然后洗澡换衣服。”
江叙看她一眼,没拒绝,把毛巾递给了她。
等赵新桐把嘟嘟的毛擦干,江叙也洗完澡出来了。
他换了一身烟灰色衬衫搭黑色西裤,还打了领带,显然等会要出门。
也不知是不是他衣冠楚楚,宽肩窄腰长腿的模样过于吸睛,赵新桐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察觉她的目光,江叙一边整理袖扣,一边解释:“今天跟影视公司约好了,要开剧本改编会议。”
赵新桐同他一道回餐厅入座,追问了一句:“哪本小说?今年一月份刚上市的那本?”
沈姨给江叙端来一杯黑咖啡,他目光在桌上搜寻。
赵新桐见状,径直将手边的奶盅推过去。
江叙视线在她脸上一顿,嘴角不自觉地勾了勾,而后拿起奶盅,往咖啡杯中倒了点。
“这本的影视版权刚签出去,还没到写剧本的阶段。”
他捏着小勺在杯中搅动,待黑色咖啡液与牛奶融合成棕色,他才抿了口,说,“是去年上半年出的《暗色琉璃》。”
赵新桐点点头,拿筷子夹起一根油条咬了口。
哪怕抛开私人滤镜,仅从专业编辑的角度看,江叙的小说底子也十分扎实,无疑是同行中的佼佼者。
加之由他小说翻拍的电视电影,收视票房数据都非常漂亮,甚至还有演员因为演了他书中的角色,咖位直接飞升,也难怪各大影视公司对他小说的改编权趋之若鹜。
江叙想到些什么,又说:“你对我的写作进展倒是了如指掌。”
赵新桐一愣,不明所以地看向他。
江叙解释:“知道我哪个时间段,出了哪本书。”
赵新桐脸一红,旋即眨了眨眼辩驳:“你是业内金字塔尖上的人物,作为图书行业从业者,谁不盯着你的小说。”
江叙意味不明地笑了下,没说话。
赵新桐低头喝牛奶,片刻,又忍不住抬眸偷觑他,不得不承认:“除了工作需要,确实带了点私人情感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