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爱丽丝天不亮就起床去地下厨房。待在厨房的家养小精灵看到她,礼貌地行礼:“早上好,小姐。”
“早上好,木头。”爱丽丝打了个呵欠,“我想用一下厨房。”
“好的,小姐。”被唤作木头的家养小精灵朝爱丽丝鞠了一躬,在虚空中打了个响指,“嘣”地一声巨响过后,消失在原地。
爱丽丝习以为常,从碗柜里拿出料理盆,往盆里倒入温水,撒上酵母,等酵母起泡泡的间隙,在橱柜里翻找出面粉和盐,倒进盆,拿刮刀把面粉大致和成团,拿盖子把面团盖住后,把厨房被自己翻乱的地方收拾整齐,清理干净,又等了一会,估计面筋舒展得差不多了,打开面盆盖子,用沾了面粉的手抓住湿哒哒的面团,在盆里来回翻折,直到它们的表面从疙疙瘩瘩变得光滑。
爱丽丝有段时间沉迷下厨,尤其喜欢做面包和蛋糕,但她讨厌面糊粘在手上甩不开的感觉,很少做法棍。
“斯老师这么喜欢吃法棍,不会是因为人到中年开始戒油戒糖吧。”爱丽丝一边忍受着面团粘在手上的黏糊劲,一边自言自语。
反正在她的理解里,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人天天早上法棍配美式还不会的。
趁着面包在面盆里发酵,爱丽丝去到地面层的花园。玫瑰,郁金香,风信子,向日葵,雏菊等花卉在花园里不分昼夜地竞相盛开,这里对爱丽丝而言是整个家最热闹的地方,在遇见斯内普以前,她没日没夜地浸泡在这个温室里,恨不得在泥土里生出根茎。
做花多好啊,漂漂亮亮没有脑袋。
爱丽丝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朵花。
还记得唐尼收到霍格沃兹入学通知的时候,父亲开心极了,在晚餐时喝得很醉,滔滔不绝地向家里的小巫师传授自己在霍格沃兹生活七年的心得体会。而自己,在餐桌底下握紧弟弟的手,认真交代:“你一定要认真上变形课,姐姐想做温室里最美的玫瑰。”
可惜,那个离家时还信誓旦旦要去学“姐姐变花”的小男孩,再回来的时候,已经不叫自己姐姐了。
爱丽丝指尖从酒红色的玫瑰花瓣上轻轻拂过,眸色微沉,看向毗邻小花园的书房,书房有一扇落地窗正对着小花园。
起初,她并没有意识到唐尼的疏远,只以为是小男孩被新奇的魔法世界暂时转移注意力。直到有一天,她在花园里浇花的时候看到唐尼在书房里写暑假作业,一时兴起拿水枪滋向窗户。唐尼听到动静,抬头,认出窗外笑得阳光灿烂的爱丽丝,面无表情走到落地窗前,把窗帘合上。
自那以后,两片湛蓝色窗帘严丝合缝地拼在一起,再也没分开过。
爱丽丝叹了口气,掐掉玫瑰顶尖新长出的嫩叶,俯身除草,忙得差不多了,回到厨房,洗干净手,把面团从盆里取出,翻折几次后,分割成一条条的形状,放到烤盘上进行二次发酵,顺便预热烤箱。
脑中不自觉再次浮现挡在落地窗后密不透光的窗帘,爱丽丝心中不爽,偷偷上楼,来到书房门前,手握在雕刻着家族标记的门把手上,左右张望,见走廊里空无一人,淡定地转动门把手,闪身进入书房。
这里原本是父亲的书房,唐尼上学以后,他为唐尼腾出这间屋子,自己搬去了三楼。唐尼几乎没有改动书房原有的陈设,只往空荡荡的书架上填充了一些自己的书籍。
在它还是父亲书房的时候,爱丽丝和唐尼玩捉迷藏经常躲在这里,对里面的布局十分熟悉。书房易主之后,她也偷偷进来过几次,对里面的布局还算熟悉。
进入书房后,爱丽丝径直走向靠近门口的书架,找到唐尼上学时的教材,凭借记忆抽出其中一本书,哗啦啦翻动书页,一张书签跃入眼帘。
薄薄的纸片上,笔画分明地写着:“唐尼是只猪。”
爱丽丝有些没趣,叹了口气:“不学无术的小子,果然考完试就再没翻过这本书。”
她和唐尼吵架之后泄愤写下的书签还原封不动夹在中世纪麻瓜猎杀女巫运动的篇章。
正好有些时间需要消磨,爱丽丝坐到书桌边,就着那一页读了起来:
“……但是他们并不善于识别魔法们,而且焚烧对巫师并没有什么效果。偶尔抓到真的巫师,会在被焚烧的时候施展一种冻结火焰的基本魔法,一面享受火焰所产生的温和的刺痒快感,一面假装痛苦发出尖叫。占卜者温德林十分喜欢被焚烧,曾让自己在各种各样的化装形态下被人们抓住,其次数达四十七次之多。”
温和的刺痒快感?好像很有意思的样子,不知道斯老师愿不愿意帮自己尝试一下。大概率会皱着眉头拒绝,以为自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怪癖吧。
爱丽丝支着下巴,手伸进口袋,摸了摸昨天制作的肿胀药水,闷闷乐出声。笑着笑着,转念想到很多麻瓜被误认成巫师活活烧死,笑容僵在脸上。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猎杀巫师呢?
爱丽丝再次翻阅这个章节,仔细地从头读到尾,没有找到答案。
“叮~”
楼下烤箱预热完毕。
爱丽丝叹了口气,把书本合上放回书架,不再去想那些遥远而模糊的历史命题,投身于一场近在咫尺的法棍烘焙。
柔软的面团在高温烘烤下一点点膨胀,表皮开始微微泛黄,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距离出炉还有一段时间,爱丽丝趁机折返花园。
天已经亮了,她将花园里的夜灯熄灭,掏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环顾四周,走到另一头,俯下身摘下一把带着露水的角瑾,用报纸包成一束,回到香味满溢的厨房。几乎前后脚的功夫,“叮–”地一声,烤箱发出清脆的嗡鸣。
时间刚刚好。
爱丽丝开心地哼起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