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说方便,也喜欢。 不管是洗脸还是往水里冲时,双手一抹,脸和脑袋就洗了,不会藏虫子, 也不会有太大的汗味。 他现在也已经不会再四肢着地奔跑,哪怕再着急,再愤怒,他也会和正常人一样双脚奔跑。 他在萧瑟身边学的很好,他的奔跑速度,在部落里虽然不是第一第二,但若说是第十,不会有人反对。 若说奔跑速度是和阿恐练出来的,那箭术就是被夜风逼出来的。 他还是不喜欢用大黑刀,还是喜欢用石头。 力气大的能把磨盘大的石头扔飞砸死一头恐狼,小石子在他手里可以连打九十九转,准确的击中野兽额头,一击毙命。 若说箭术是一根箭羽百发百中,那小石子就可以同时击出五个,且都百发百中。 萧瑟有一次带着他玩打水漂,阿地的打水漂,可以在水上连续击打一百多下才下沉,惊的萧瑟目瞪口呆。 因为她最多十下,还不是次次都可以,阿地这一手打水漂可把她震惊到了。 只是,无论阿地怎么努力,怎么优秀,他的外貌特征还是没有变。 他依然是大脑门,塌鼻子,大嘴,大牙,一看就是地穴人。 但好在他的样貌并没有成为所有人的攻击,毕竟这里的人从来不会在乎样貌,而是崇拜强者。 ——内容来自【咪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