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开始骑马,几乎与自己骑乘,是一样的感觉。 又怎么可能不懵呢? 经过短暂的懵逼后,便是满屏幕的‘卧槽’。 属实被震惊的不轻。 可在真正跑起来后,绝大多数人又被整的不敢再发一点弹幕。 甚至很多人都开始录屏,估计是想反复感受这种刺激的场面。 隔壁鹿舍的人们,在看到这幕后,几乎也是要给表情。 准确来说,他们眼中更多的是一种羡慕之情。 毕竟他们根本看不到有没有马具。 距离还是有一些的。 毕竟是第一次,安歌也没嚣张到真的直接去挑战沼泽。 就是在正常的草甸子中穿行而过。 马儿驮着他过沼泽,也全地形汽车过沼泽,完全就是两个概念。 但又不得不说,这匹马的骨骼和肌肉正如他估摸的一般...强健,动作非常敏捷轻盈,而且充满活力。 奔跑的时候,那长而顺滑的鬃毛与尾巴,瞬间迎风飞舞,竟给人一种优雅而又雄姿英发的感觉。 关键是,它还能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腾跃动作。 就好像受过专业训练一般。 至于普通人认知中,只有通过缰绳才能控制的左右转弯,安歌只需要稍微倾斜自己身体的重心,顺便用手微微拉动拉动鬃毛,便能实现。 没有任何一点儿压力。 就好像心念相通一般。 如此情况,自然更让安歌心爱有加。 一时间, 他们一人一马,就好像是飘荡在草原上的白色精灵。 直到安歌的一声长‘吁——!’,马儿才终于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