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怪物的记忆中,他吃的名为“周兰郁”的食物关于原生家庭、关于父母的记忆并不美好。
准确来说,是极其厌恶。
周家在一个偏僻农村,落后乡下,在周兰郁十岁以前甚至没有一条平坦的公路能通往那里。生活在这么一个穷乡僻壤,家家户户自然是活得都不算好。
好在周兰郁是个男孩,与动辄就被父母打骂的三个姐姐,他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活得比谁都好。作为家中唯一能提着包去上学的孩子,周兰郁也不负家里期望,脑子还算聪明的他成绩卓然。
尤其是在村里经过某大集团慈善拨款建设后,村里的条件大幅改善,乡下少年周兰郁有幸看过外面的世界后决定要靠读书走出这穷乡下。
他也幸运地考上了大城市的重点大学。
事情到此看起来像是什么正能量的励志故事,然而从小成长在这样严重重男轻女家庭下的周兰郁其实根子早就坏掉了,他看不起女性,自尊心高到超乎寻常,格外看中脸面。很快,大城市纸醉金迷的生活将他彻底迷住。
他无比痛恨自己为什么出生在这个一个贫穷的家庭,父母粗俗,没有文化,家中三个姐姐也是土里土气,和周围人的家庭一比简直丢尽他的脸,所以他从不谈论。
极度的自尊和自卑,再加上难得的好相貌,身上永远只有那点微薄金钱的周兰郁终于走上了弯路。
大学几年,工作几年,除非迫不得已,周兰郁几乎不回家,他不想看到沧桑刻薄的母亲,也不想看到喜欢装模作样的父亲。
……
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被吃掉的刘丽梅在问了好些问题后开始摆婆婆的架子了。她先是对周兰郁一通天花乱坠的夸奖,仿佛她生的这个儿子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然后开始暗自挑剔钟若。
“既然都结婚了,那就好好过,工作重要,但自家男人更重要,兰郁喜欢吃炖鸡,这道菜你这几天得跟我好好学学。”
钟若:“家里都是他做饭呢。”
“什么?”
刘丽梅很震惊,在一边默默抽烟的周文翔也很诧异。
“家里怎么能让男人做饭!”刘丽梅从来不知道儿子会下厨,在她脑子里,结了婚的女人就该给家里人做饭。
周兰郁露出了淡淡的不悦,“我喜欢给若若做饭,别这么大惊小怪。”
儿子对他们说话一向都不客气,刘丽梅已经习惯,但是她仍然难以接受,“这怎么行?哪家男人上了一天班回来还要给媳妇儿做饭的?”
钟若扭头看怪物,示意让他来回。
“男人为什么不能做饭?是手残了还是腿瘸了?我老婆的手这么好看,哪能让她下厨房。”
刘丽梅下意识看向钟若的手,确实是白皙娇嫩,十指根根嫩得跟笋尖似的,一看就没做过重活,养尊处优的。
周文翔莫名觉得儿子那番话有点影射人,他吸了口烟,虽然心里不赞同,但还是说:“小钟是城里人能和你一样?你别管这么多。”
刘丽梅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一张脸拉下来,“我不管?我是他妈,我不心疼他谁心疼他?”
又不是公主,凭什么让他儿子做饭?
周文翔眉头一皱,“你这话什么意思?”
钟若没想到这夫妻话没说两句就要吵起来,周兰郁在一旁习以为常,在记忆中,这对夫妻很少有和睦的时候,动手打架也是常有的事。
但他不想让这两人把他的家弄得乌烟瘴气。
“够了。”周兰郁温和的神情此时沉郁下来,眼眸漆黑,“你们来我家就是来吵架的?”
刘丽梅收了声,莫名感到一股渗人的寒意,和以往一生气就怒吼的儿子相比,她怎么觉得现在的兰郁更怪了?
周文翔:“你妈有时候就是讨人嫌的很,别管她。”
刘丽梅勉强压住了不满,“行,我不说了,我给你们做饭去行了吧!”
“不用了。”周兰郁说,“出去吃吧。”
厨房是他的领域,他不希望沾上乱七八糟的气息。
“哪用得着出去吃,外面那么贵,我给你拿过来是从塘里捞出来的新鲜的鱼,做出来绝对好吃,家里有牛肉没?我再做个炖牛肉。”
刘丽梅站起来往厨房去。
“我说了,妈。”周兰郁一步向前拦住她,没什么表情地说,“出去吃。”
刘丽梅有一瞬被吓住。
钟若察觉到了怪物失了耐心,连忙起身拉住他的手臂,“是啊,妈,出去吃吧,你们难得来一趟吃顿好的也是应该的。”
“行吧。”
刘丽梅不再说什么。
周兰郁在询问了钟若的意见后载他们去了一家海鲜餐厅,这里人均消费两百多,海鲜的份量也多。
出门前,钟若从房间里拿了几颗维生素C。
餐厅里,刘丽梅和周文翔的吃相相较于其他人来说粗俗很多,尤其是手上沾了海鲜汤汁后刘丽梅直接就在自己衣服上擦了,那身灰衣服没一会儿就脏得没眼看。
钟若忍不住提醒:“桌上有餐巾,可以用那个擦手。”
“没事,反正衣服回去都要洗。”
周文翔察觉到了其他桌看过来的视线,压低声音吼:“你讲究点行不?丢人现眼!”
刘丽梅在乡下待惯了,干活吃饭弄脏了都是随便往身上一擦,省事,方便,大家都这样,周文翔也从不说什么,这会儿嫌她丢人现眼了?
钟若也是头一回碰见这种没说几句话就能吵起来的夫妻,刘丽梅的嗓音本就大,这会儿提高了声音把整个餐厅的视线都吸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