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反正沈家有钱,她从没想过要在毕业后找事做,沈督察和太太也都不愿意她急着嫁人。
她在学校的话剧团里登台演朱丽叶,虽然她从不认为该像朱丽叶一样为了一个男人殉情。她实行的是泛爱制,每时每刻,身后总有一大批追求者等待她雨露均沾。
然而董瑜不一样。教授布置的每一篇论文他都兢兢业业,改了又改,还会不厌其烦去问教授应该如何修改。他选择的课都是他一个心眼地喜欢的,连她这样一个陌生人都能感觉到他对于选的课是喜欢得不得了。
在教室里她远远留意到他,是在早上的课众人都昏昏欲睡时。他那副板正到近乎荒谬的坐姿勾起了她的兴趣。
她逐渐发现,他会在教授抛出一个简单的问题时不出声地回答。
第一次发现这点时,她在教室的后排笑出了声。她附在女伴的耳边说:“那个高个子是谁?”
“你说那个好看的?他很有名气,上次考了文科甲等头名。”
随后在一个舞会上,她走到不会跳舞的他身边,晃着香槟杯打量他。他压根没注意到她,出神地望着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灯影绰绰。
终于等到有人过来说:“这是密斯脱董,这是密斯沈。”
他很不情愿地伸出手来跟她握了握。她从他手里很快地抽出自己的手,心想:清高什么!他们这样认识了。
*
那日东香感到头疼脑热,回屋躺了一宿,起床时却又感觉身上轻松了些。
她从来是这样一副瓷娃娃般的模样,仿佛脆弱容易受伤,实则百毒不侵,长大以来就几乎没伤过风。正如俗话说的:“穷人生不起病。”
也是自那天起,大少爷几乎再没来找过她。她听别人说大少爷出门去陪沈小姐喝咖啡了,一坐就是一下午。
她觉得这很正常,也很应当。
他也没再向她提起学认字的事。闲下来时她回忆起医院里的事,仿佛都是上辈子了一般。
为了努力不使记忆溜走,她用手指蘸了茶水在桌面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然而由于平常几乎很少见到一张有字的纸,她也无法知道自己所写的是不是正确。望着桌面上逐渐消失的水痕像是鬼画符,蒸发后也想不起来它们存在过。
她从佣人们的嘴里听说大少爷最近的日子越来越有声有色,再因为沈小姐的到来,他每天也忙碌了起来,时不时就要出门陪她去看电影,听音乐会。
金嫂子似乎有意不使她闲下来,总分派她去干一些重活。每天她回来倒在床上手臂和腿都酸麻不已,要揉好久才能消退。
她觉得这样很好,有一种赎罪的感觉。虽然也不知道是赎什么罪。
偶尔她在回廊上听见大少爷的笑声,从门外遥遥传来,夹杂着年轻女子的话音。
他似乎很少笑,自从他长大以后她就再没有听到过了。她几乎不知道他笑起来是这样的。
大少爷平时是一个很温润的人,但是她听到的笑声像一个活泼的邻家青年,非常爽朗,令她想起二少爷。
一想到他过得那样如意,她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近乎母性的怜爱,忍不住勾起嘴角。
陪沈小姐,回大学,将来与沈小姐结婚。他正走在一条没有她,她也看不见的康庄大道上。
府里没有人再说她的闲话了。兴许是金嫂子的威慑起了作用。
大约也因为大家看她都觉得可怜。在通晓内情的佣人眼里,东香仿若成了大少爷的弃妇,虽然她极力不表现成那样,脸上总是一副漠然的神气,忙里忙外得像个陀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