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集镇上,许太初将车辆停泊在停车场,与李乐乐一同下车,来到路边等待熟人。 集镇并不大,东南西北加起来,也就延伸出去了三十里左右。 但人流量倒是不小,交通工具多以牛车,小电驴为主。 “乐哥,咱就是说,不能打个电话让家里人过来接一下吗?” 烈日炎炎,顶着大太阳饱受折磨的许太初,一脸苦逼的看向李乐乐。 后者抿了抿唇,不好意思的说道:“许哥,抱歉哈,我爹腿脚不太好,我娘卧病多年,平时买东西,都是让人帮忙代购的。” “你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呢?”许太初好奇的问道。 “都去城里了。”李乐乐神色有些落寞。 许太初啧了啧嘴,随口问道:“有没有想过,把你父母接城里?洛城也好,汝城也好,总好过呆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吧?” “想过。但他们不愿意。”李乐乐无奈的摇了摇头:“我爹这人吧,有点迂腐。他觉得人不能忘祖,祖宗在这地方定居,一定有他们的道理。” “确实死脑筋。”许太初赞同的点了点头。 谈话间,一辆牛车缓缓从二人眼前驶过,许太初定睛一看,呵呵,又碰到了。 “叔,先停一下。” 夜灵拍了拍赶车人的肩膀,随后从车上跳下来,走到二人面前,挑眉道:“你们这是,等车?” “难不成等你?”许太初翻着白眼回道。 “去哪?”夜灵懒得跟对方计较,径直问道。 “庄村。”李乐乐赶忙回道。 “我们去佟村,刚好顺路,走吧,稍你们一程。”夜灵极为大方的邀请道。 李乐乐迟疑的看了一眼许太初。 他知道两人刚发生冲突,眼下还是要听许哥的。 但他哪知道,许哥此时已经快被晒成人干了?还在乎个屁的冤家路窄! “还愣着干什么?搬东西,上车!” 许太初双脚一蹦,跳到牛车上,懒洋洋的躺了下来,顺手拿过一张蒲扇盖在脸上,挡住刺眼的阳光,姿态那叫一个惬意。 崎岖不平的山路上,牛车一路颠簸,好在许大凤凰身经百炼,这才没有把腰间盘颠出来。 足足行驶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赶到目的地。 当村民们看到李乐乐衣冠楚楚,西装革履的从牛车上跳下来,提着几箱仅在电视剧见过的昂贵礼品时,纷纷漏出了艳羡的目光。 “哎呦,李娃子出息了,给你爹妈带这么多好东西呢。” “瓜蛋,挣住大钱了吧?这下你爹可是能享清福咯。” “这孩子打小我就知道有本事,鬼精着呢,你们看,现在人家混的多好。” 面对父老乡亲们连声赞赏,李乐乐不免羞红了脸。 “昂首挺胸,自信一点。你现在可是利华社的总编了,不能弱了气场。” 许太初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嘴角漏出一抹邪魅的笑容。 他提着十几袋黑色塑料袋,大步上前,走到村民面前,客客气气的说道:“来,叔,这是李总特意挑的大黄花鱼,多谢这段时间你们对李总父母的照顾。” “哎呦,客气了客气了,瓜蛋有心了。”中年男人笑容满面的接了过来。 “来来来,大家都有啊,人人有份,这是李总特意给你们带的礼物。” 许太初招呼一声,将手中的黄花鱼全部分发了出去。 不远处的李乐乐看到这一幕,心中淌过一阵暖流。 失恋的阴影,也因此消散了许多。 “谢谢你,太初。” 看着折返回来的许太初,李乐乐发自内心的感激了一句。 许太初挑了挑眉,笑骂道:“等回了洛城,必须请老子骑马,看看老子被你折腾成啥样了。” “嘿嘿,一定,一定。”李乐乐连连点头。 …… “爹,娘,我回来了!” 步入石院,李乐乐扯着嗓子吆喝了一声,身心舒畅。 许太初跟在身后,打量着眼前这座只有一百多平的小院。 院子的角落,栓了一条土狗,见到陌生人也不叫唤,半死不活的趴在地上,面前的破碗连滴水都没有。 石院左侧,从院墙到上房,扯着一根麻绳,似是用来晾衣服。 右侧则是摆放着一堆柴火,还不是那种耐烧的实心木,只是零碎的木枝,随意的被人丢成了堆状。 再看上房,完全是用石块砌成的石头洞,墙面参差不齐,凹凸不一,贴在上面的春联,在风霜的洗礼下,变的发白,残破。 许太初在心中用华温书的城堡和叶鸿富的别墅做了个对比,嘴角掀起一抹淡淡的讥笑。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还真是万年不变的道理。” 在前世,诸如此类的情况同样多不胜数,有钱人骄奢淫逸,穷苦人努力生存。 并非厄运专挑苦命人,而是苦命人,生来便厄运缠身。 若是那华温书,叶鸿富生来不幸,又如何能走到今时今日? 但话又说回来,这,不也是世间万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