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曼姐请的保姆到底是什么水平,以曼姐的品味,想来应该不差。” “是啊,你有口福了。” 郑大勇脸上带着羡慕,“曼姐就从来没让我在她家吃过饭。” 废话,谁闲着没事会把狼请到自己家里来? 秦林心中鄙视,脸上却不动声色。 “进来吧,我去喊曼姐,她还在睡觉呢!” 郑大勇闻言脸上又抽了抽,“女人果然还是爱美啊,曼姐的美容觉这么多年从来没改过。” “是啊,你稍作一会儿,我去喊她。” 秦林把郑大勇引到客厅,然后在他一脸扭曲的目光中,淡定地上楼,随手拧开叶曼的房门,走了进去。 麻袋,这混蛋小子进叶曼的房间都不用敲门的吗? 这一刻,郑大勇的心中一股怒火汹汹燃烧起来,若非顾忌着这里是叶曼的家,他非要直接跟秦林聊聊人生不可。 这都登堂入室了,离同床共枕还远吗? “不对,说不定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想到这里,郑大勇心中的怒火更盛。 心中仿佛有一只叫做“嫉妒”的魔鬼在不断地吞噬者他的理智,他狠狠地握紧了拳头,“哐当”一声砸在面前的茶几上。 “我哪里比不上这个小白脸!” “咦,怎么了,什么东西这么响?” 秦林从叶曼的卧室中走了出来,诧异地问道。 看到郑大勇别在腿边却依旧颤抖的手,再看看他面前的茶几,秦林恍然,嘴角不经意地露出一抹笑容。 当然,不能让郑大勇看到。 “没事,不小心碰了一下茶几。” 郑大勇当然不允许自己在秦林面前失态,他脸上带着微笑,“曼姐呢?” “哦,她还没起床,要过会儿才能下来。” 麻袋,郑大勇脸上的笑容差点破功,“不急,我们慢慢等。” “哦,没事,合同带来了吗?我看也是一样的。” 秦林当然不希望郑大勇在叶曼家里呆太久,干脆就直接跟郑大勇要了合同。 郑大勇心中的郁气更盛,这混蛋都能当叶曼的家了? 三百万的生意,秦林都能说了算? 郑大勇看着秦林翻弄合同,心中像是恰了一吨柠檬,可偏偏他还要面带微笑,输人不能输阵,就是这笑容怎么看怎么僵硬。 “笑吧笑吧,看你还能笑多久。” 郑大勇眼中一片阴霾,不过想到自己的计划,他稍微平静了下来,“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现在先让你得意一下,过两天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竹篮打水一场空。” (莫慌莫慌,今天下了一天的雨,所以我已经睡足了。)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