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然考虑过公司其他人的想法。” 不管这话是真是假,布林肯定不会傻到承认他们对施密特有意见,再怎么说对方也是资方推荐的CEO。 “再说了,狗歌贴吧的事情不是已经证明,这是一个伟大而又英明的决定了吗?” 提起这个,布林就有话说了,脸色红润,带着激动。 “公司最近的估值涨得有多快,你不知道吗?” “可那只是意外……” “不管是不是意外,这证明了我和佩奇的眼光,不是吗?” 布林毫不犹豫地打断梅耶尔的话。 “当时秦只会在硅谷呆两天,如果我们将事情传达给施密特或者其他人,等到管理层讨论清楚、再派人评估核实,你觉得需要花多长时间?到时候秦还会等我们吗?他会不会把贴吧的创意卖给千度?” “这……” 对于布林的问题,梅耶尔并不敢保证,谁知道秦林当时是怎么想的? “我们狗歌是他最好的选择,而且千度根本没有那个能力给出八千万美刀的价格。” 梅耶尔还是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除了狗歌,他没有办法找到其他合作伙伴!” “是吗?” 布林意味深长地看了梅耶尔一眼,“那么,雅猫可不可以弄个雅猫贴吧出来呢?或者微微软呢?” “再说了,八千万美刀的价格是我跟佩奇给的,若是交给施密特,你才他会不会小气地只给八百万或者更少?到时候,你确定秦不会一气之下选择跟我们的竞争对手合作?” “.…..” 梅耶尔张了张嘴,有些无话可说。 “哦对了,有一件事你记一下,记得让公司发律师函给千度,告他们抄袭我们的贴吧创意。” 看到梅耶尔努力地想要寻找突破口的模样,布林眼珠一转,突然补充了一句。 虽然谁都知道,所有告抄袭的律师函在东方几乎什么用处都没有。 e…… 是的,秦林将贴吧的创意卖给狗歌之后,在狗歌贴吧出来不久,千度的贴吧就同样面世了,当然,面世的很低调,甚至于李先生当时的脸色都是黑的。 麻袋,他做梦时想到的创意,竟然都能被人提前截胡? 若非秦林提出来的贴吧跟千度推出的有一些不同,好吧,其实是比千度的看起来要好上不少,李先生很确信对方没可能是从自己这边获得的消息,否则,他都差点要怀疑自家是不是出叛徒了。 毕竟秦林提出的版本是经过无数次打磨之后才形成的,而此时的千度贴吧却仅仅只是李先生梦里的灵机一动。 所以到最后,李先生只能叹一句,太巧了! 差距很明显,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赶脚。 当然这也避免了李先生的一个尴尬,千度贴吧跟狗歌贴吧只是类似,不算抄袭。 也幸好是这样,若是完全相同的话,说不定之前佩奇和布林在华国的时候,就要代表狗歌向有关部门发起抗议了。 虽然同样没什么卵用,但毕竟已经加入大不流踢欧了嘛,再加上狗歌也不是无名之辈,上面顾及脸面的情况下,说不定还是会不痛不痒地批评一下千度的。 至于现在,e,大概率就是慢慢扯皮,然后无疾而终。 当然布林现在吩咐梅耶尔发律师函,倒也不是纯粹为了恶心一下千度、或者出口气,而是有现实考虑的。 千度资金不足的事情,佩奇跟他已经知道了(别问为什么知道)。 对方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无非就是两个途径,要么寻求融资要么干脆上市,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那就是让资本对他们有信心。 被狗歌发了律师函,虽然影响不会太大,但总归能给对方添了些麻烦。不管千度是要融资还是上市,来自狗歌的律师函都能给相关资本一个压价的理由。 随手一个小布置,能给对手造成损失,那就代表着自己这一方赚了,没道理不干! “呃,好的。” 梅耶尔被布林突如其来的转折噎了一下,连好不容易想到的反驳的话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布林心中得意一笑,小娘皮,跟我斗。 你以为我是佩奇那个见到女人就走不动路的蠢货? 一想到自己好机友在梅耶尔那里便宜没沾到,底气倒是彻底没了,布林就感到很不爽。 再怎么说,佩奇也是跟他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好机友,说好的一被子的,结果你梅耶尔把佩奇变成了舔狗? 那不同样也是在侮辱我布林的尊严吗? 这就好像当皇帝的,听到邻国皇帝被义军干掉之后,不管那邻国皇帝是否昏庸无能,他自己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会骂那些义军反贼一样,兔死狐悲哇! 咳咳,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布林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佩奇那种舔狗,他可是硅谷酒吧赫赫有名的玉面小郎君来着,根本不可能辣么卑微。 当然,除了这种感觉,布林心中隐隐间泛起的那种被人横刀夺爱了情绪,被他选择性地忽略了。 开玩笑,我布林不可能喜欢男人,再说了,佩奇那么丑。 好吧,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