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的惊叹声中,业挽把手中的金簪递给了那个乞丐。她面容温和,说的话也只是不忍心见穷苦人吃不饱,想分一些财物给他之类的说辞。
那个乞丐拖着个破碗,凌乱的发丝一下有一对眼神锐利的灰眼睛。
他的身上破破烂烂的,骨瘦如柴,但身体并不佝偻,哪怕浑身是灰也能坐的笔直。
他也很年轻,这完全是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年纪。
乞丐看着女子,许久后,他“啪”地打开了业挽的手。
“什么假东西,我才不要。”
人群一下子炸起来了,众人都没想到这乞丐竟会如此不识好歹。不要送上手的金子,甚至还对施舍他的姑娘如此无礼。
业挽也不生气,从地上重新捡起这根簪子。
“真不要?”
“不要。”
“既然你不肯要施舍的东西,那你来洛滂乞讨是为了什么呢?”业挽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金子,说:“听你的口音,你从是南方沿海一带过来的吧。我听说那地方的乞丐成帮成派,有自己的一套规则。”
“其中一条是,收了别人的东西,就要担恩主的因果。看来您是不想担我这份因果了。”
乞丐死死盯着业挽,轻蔑地说:
“是啊,万一姑娘今后缠上了我,那我可就很为难了。”
“您说笑了,我就算不缠上您,想必您也会很为难吧。”业挽微微一笑,说:
“一根簪子而已,有助力是好事,没助力,也不至于让您费什么心,一桩小事而已罢了。对吧?”
伸出的手并没有收回来。
没有人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围观的人变得越来越多,这让乞丐变成了众矢之的。对乞丐来说,一时半会的引人注目可能没什么,但他绝不希望事情闹得满城皆知。
思虑再三,那乞丐只能选择伸出手,接下了那根簪子。
“承姑娘盛情,小人只有……不胜感激了。”
两人自始自终都在看着对方的眼睛。
谁也不想吃这个亏。
乞丐突然笑了:“所谓的信物都是相互的,既然姑娘这么热情,那我也有一样好东西想请姑娘收下。”
他晃了晃自己的破碗——那破碗原本应是空空如也,但此时此刻,碗底却有一颗天蓝色的海螺珠,绕着碗底轻轻滑动。
“小人从海边捡到的螺,不值几个钱,但也算个稀罕东西。给小姐回去打首饰用。”
业挽沉默片刻,拿起了海螺珠。
“谢谢。”
看乐子的人只管拍手起哄,自以为见证了一段奇缘。但其中的门道只有当事的两人清楚。
这礼物果然是不能随便接的,业挽离开之前,感觉到身后有一道充满敌意的视线,来自于人群中的某个人。
她当然知道是谁。
只是不太在乎。
前世,她在拒绝成为庄冥的弟子后。原本应该是没有再见到庄冥的机会了。但她却在家族落败后,于死尸遍野的战场上看见了庄冥的身影。
他手持长剑,孤身一人站在那夕阳低沉的山坡上。黑眸冷的像浸在寒水中的铁。
他出现在那里,在发生某件事以后,他就一反常态地在各地到处游走。
见魔杀魔,见邪斩邪。
为了找到一个人。
许郁,陨天,又或者可以称之为,魔尊?
魔尊出现的时候,可能除了庄冥都都没人在意这件事。绝大部分人天然地觉得魔族都是一些宵小之辈,只有在修士接触不到的地方才能猖狂一下。比起长期沉默的魔族,可能在一切地方为非作歹的邪鬼精怪才更值得他们在意一下。
就是这种疏忽,让魔尊以人类之体在人间悄悄的长大了。而又在某一时刻,魔尊以一种极为惨烈的方式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的存在。
他入侵了洛滂——世人心中最神圣的仙地。
当然,彼时年幼的他不可能突破仙山圣地的防线,差点自己也死在在这里。但在这段过程中,道仙居然自始自终都没有出面。
庄冥之所以惹人猜忌,最后身死道消,其根源就在这里。
无动于衷,铁石心肠。
但关于这件事,业挽持保留意见。
毕竟,在她看来,如果庄冥真的对这件事毫无触动。那么他不可能在往后的几年内一直寻找许郁的踪迹。庄冥是个最懒得动的人,他是至高的仙,红尘,热烈的情感,和执念都是会腐蚀他的毒。
这段旅程导致他的腐蚀加速了,力量衰退,这才被人发现了可乘之机——而据业挽所知,庄冥本身的状态也是不稳定的,但这到底是为什么,业挽自己也并不清楚。
业挽觉得,在许郁入侵洛滂的时候,道仙的身上可能出了某种问题。
而魔尊入侵的那段时间,算算离现在也不怎么远。
业挽不怕。
遇到突发的情况是本来就是很正常的。如果她过分地忌惮这些已经发生过一次的灾难,那以她恐怕余生都要活在恐惧中了。
而且,现在她的亲人都不在这附近。而前世里害死他们的奸邪这会不敢动,原著里害死龙傲天家庭的魔尊现在也不在京城。对即将发生的事,业挽没什么可顾虑的,她完全可以坐视不理,只要保全自己就行。
但……
天空下的小镇静悄悄的,往来的人们穿行在其中。
这是一座真正的城镇。她曾经也有一座属于鬼物的城,那是一座没有日常和生活的城,每一个居民都如同被保护在蜂房中的幼虫,为了自己的执念而在城中栖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