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卧槽,陈大爷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
“你他么别废话。”
“行行行,惹不起。港门街,长晴酒吧。”
什么烂名。
陈炽拿了烟,简单套了件棒球服,他便出发了。
陈炽徒步走着,十分钟到了。
进了酒吧,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
总之,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
令人惊讶的,酒吧是二层的,地下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舞台,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工具。
显然,地下酒吧的人更多。
许淋森也在里面,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
走近吧台,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你好帅哥,喝些什么?”
“冰水就行,这位帅哥不喝酒。”
许淋森替他答道。
陈炽的确不喝酒,于是便微微点头,应了他的回答。
许淋森抬眼示意,额咯:“看,那是谁。”
陈炽随着他的眼睛望过去,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手持吉他,皮肤白到发光,长发披在肩上,额前的齐刘海飘起,双目含情,等待着伴奏。
是沈厌。
“长晴的王牌歌手,沈、厌。”许淋森道。
接着,声线响起:
“你们好,我是沈厌,下面带来歌曲《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声音落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韵律并不符合潮流。
舞台上的她确实比学校里更漂亮,更从容、自信。
陈炽看得有些怔了。
伴奏结束,歌声响起。
“走过了人来人往,
不喜欢也得欣赏,
…
在举手投降以前,
让我再陪你一段,
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给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
沈厌的音色特别,属于清澈的少年音,不细不粗,清澈又带有穿透力,而不是柔美的女声。
是当今歌坛少有的。
“沈厌是这酒吧驻唱?”陈炽问到。
“嗯,好像从十五岁就开始了。”
“十五?”
“是啊,当时她妈在国外,她爸也不知道是谁,恰逢她外婆去世,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呗。”
“……”
那她从小就该看透了这世界的本质,但是却坚强,勇敢,也许打动了上天的心,赠送了无与伦比的嗓音。
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甚至艰难,可是发自内心的勇敢,乐观,善良,总会让自己活得灿烂盛大。
许淋森:“想什么呢。”
“没,今天课上那道奥数题。”
“切,继续装吧。”
“……”
陈炽垂眸听歌。
“下面是点歌环节,请酒杯序号,24 号点歌。”
陈炽看了眼自己的酒杯,24号。
光线立马给了陈炽,看到陈炽,似乎沈厌也有些不可思议,她假装淡定,问道:“你好,请问你想点什么歌?”
光线打在他的侧脸,额前的汗珠顺着鼻背流下来。
经过学校里的事情,沈厌心叹:真倒霉。想报.警了。
终于,他抬头面对沈厌,拿着麦克风问道:“你有自己的原创曲吗?”
现场一片欢呼,似乎都与陈炽心有灵犀,都想听她的原创曲。
沈厌呼出一口气,“有,是新写的歌,没发行,见谅。”
沈厌惊叹,写得第一首歌,第一遍竟然是陈炽点的。
酒吧的灯光重新暗了下来,几分钟后,再次亮起。
“沈厌原创歌曲,《Z》。”她沉声在舞台上说话。
这首歌她写了两年。
舞台上,她不再坐着,而是站在了麦前,手持着电吉他,闭眼打着节拍。
此时的她,脸上充满了学生气,一点妆容没有,正是意气风发。
歌曲缓缓起调,明显是一首柔美情歌。
未到歌曲高潮,陈炽已经听得入迷,的确,这首歌的词曲并不是像是音乐新人写出来的,更像是现今歌坛里的闻名歌手作出来的。
而到了高潮,旋律突然变得明亮。
高潮结束,有一小段rap,然后收尾。
而rap,沈厌也能够独挡一面,咬字清晰,旋律低沉,是零零年歌坛从未有过的。
后面接着一句高音。
歌曲结束,场下原来无心思听歌的人也都扭头欢呼,掌声比以前更加暴烈。
音乐停止。
沈厌鞠了躬,摘下耳返。小心翼翼问道:“这首歌曲,你们喜欢吗?”
“喜欢!”
“你们觉得,这是一首什么歌曲?”
台下人毫无例外答道:“情歌!”
陈炽喝了口冰水,在声音嘈杂下,他对许淋森说道:“听着是情歌,但仔细琢磨歌词,应该是写给朋友的。”
“哎呦大哥,这么懂?”
陈炽:“语文学过没?”
“……”
舞台上,沈厌笑着摇摇头,“这首歌是写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