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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的把他与‘鸣初’等同,他们或许共有一个灵魂,但他们的时代阅历不同。

半晌,她点点头,试探道:“那我们现在走回去?”

他侧了侧身子,抬眸,周围有很多商铺,卖奶茶的,面馆,餐厅都有,就是没有修理自行车电动车的店面,而且就算要修理,那也得花上一定的时间。

他倒是想把自行车拉回学校里存放,然后和云知亦一起打车回去,这样更省时省力。但他再去看她,兴许是月色撩人,周围的一切都朦朦胧胧,辉光闪闪,她也是。

“那我先去那边小店铺买瓶水,你想喝什么?”

他们旁边确实有一家杂货铺,里面的商品琳琅满目,她思索片刻随口说了一个饮料品牌。

云知亦站在自行车旁边等他,远远的看着他在杂货铺转了一圈回到了收银台,但一个正在结账的老人和收银员起了争执,她刚要走过去,但他和收银员说了什么之后,收银员先扫了他的二维码,然后抽出一张毛爷爷递给老人,老人又和他说了什么之后,他拿着两瓶饮料就走回来了。

她接过饮料,看着他拧开瓶盖,她忍了忍,还是没压下好奇心:“刚刚那个收银员和老人在吵什么?”

陆鸣初灌了一口矿泉水:“收银员没有零钱补给大爷,那大爷又非要在那里消费。”

“你帮他付了?”

他把矿泉水放回书包两侧的袋子,开玩笑道:“怎么,这个你要和我AA吗?”

陆鸣初说得随意,仿佛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云知亦适时掏出手机,一本正经的认同道:“嗯,见者有份,咱们一起分摊,先加微信吧,我一会儿发给你。”

“……”

这见者有份也不是这么用的。

他想说算了,但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咽下去了,她的眼神坚定得仿佛要入党,而且他们确实还没有添加联系方式,这次刚好顺道了。

篮球场上篮球撞地,投框的声音不间断,时不时爆出一声怒斥。打篮球就是这样,每每热血沸腾时,有人春风得意,必定就有人恨铁不成钢,幸好,得意的一方和失意的一方并不是一成不变,这就有了希望,有了希望就会拼尽全力。

陆鸣初穿着一条黑色运动裤,一件白色休闲T恤,他懒懒的坐在篮球场旁边的长椅上,仰靠着椅背,漫不经心的看着球场上如火如荼的球赛。

自从上了高三,打篮球似乎成了男孩子们最青睐的解压方式,他们的灵魂一半扎进学业一半挣脱向了这里,无知无畏,甘之如饴。

周兴从外场走进来,他递给陆鸣初一瓶矿泉水,然后一屁股坐在对方旁边,习惯性开始吐槽:“都热死了,你看大伙都把上衣脱了,就你还裹着,怎么着,图个鹤立鸡群啊!”

陆鸣初打球时,从没像其他男孩子一样脱过上衣,周兴觉得他保守,白瞎了那八块腹肌,总是被他藏着掖着,也不露出来让大伙瞧瞧,要知道展现身材是能获得更多侧目的,没准还能靠这个俘获某个人的芳心。

接过矿泉水,陆鸣初也没喝,他捏了捏瓶子,语气淡淡:“我可没说你们是鸡。”

周兴无语,这是重点吗,重点明明是露出腹肌,展现完美身材。

其实陆鸣初出生后不久,陆凛和周卉也就是他的爸妈因为处于创业初期,这个时候就像盘古开天辟地,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他们为了更好的投入工作,就把他带给乡下的爷爷奶奶照顾,那时的他虽然年岁尚幼,但记事很早,尽管爷爷奶奶都非常关心他,然而被父母‘遗弃’在乡下的彷徨无助依然像一张无形的网囚裹着他的心。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老爷子和奶奶都是上个时代的读书人,也是保守固执的人,他们克己复礼的言行对处于成长期的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个不谙世事的婴孩,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是非观,万事万物都可以接受,所以这时候也至关重要,如何把有用的好东西塞进他的脑子,陆鸣初觉得老爷子和奶奶是深谙此道的。

他们两人就像他的启蒙老师一样,给他树立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就像现在,篮球场人来人往,所以他觉得现在还是要正衣冠。

周兴踹了一脚椅子底下的篮球,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昨天我可是特意给你们留了时间和空间,怎么样,你们是不是已经挑明了?”

陆鸣初愣了一下:“挑明什么?”

周兴有些激动,他挑了挑眉头:“还能挑明什么,人家都说是你舔狗了,她指定对你有意思!”

周兴这人吧,虽说是个大男人,但那八卦的劲儿从来就不输女人,陆鸣初怀疑他能和村口的大妈和大爷唠到天荒地老。

一阵暖呼呼的风迎面吹来,陆鸣初额前的碎发随风晃荡,树荫投在他脸上,半明半暗,他一边站起身一边糊弄道:“哦,她好像说的不是舔狗,是郭沫若的天狗,你们都听错了。”

反正也是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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