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己本来就对她不满意,将外套从头上扯下来,促狭瞥了眼钱贝贝,“就是,你要是不乐意在这儿,等到了农场写申请回家呗。”
知青是不能写个申请就回家的,触犯纪律不说,回去以后还可能要被县城知青办的人抓起来。
顿时,钱贝贝反而有些下不来台,“我,我没别的意思,只是随口那么一说,虽然我是被分配来的,但也会努力为祖国建设做贡献的。”
“钱贝贝同志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一直没说话的李大同也连忙出声替钱贝贝打圆场,“张宏,你别跟一个姑娘计较行不行。”
钱贝贝感动的回过头:“谢谢你。”
李大同宽阔的脸盘子憨厚一笑,“咱们是一个地方来的,我又是男生,往后你要有困难可以找我。”
“嗯!”
钱贝贝感激的点点头,面上笑的和善,心里却跟吃了个苍蝇似的难受。
别人不知道宋稚云,但她这个重生回来的人可清楚的很。
活了两世,宋稚云都是她最讨厌的人,上辈子的宋稚云仗着自己长的好看,刚进农场,就成了焦点人物,嫁的男人是军人,公公还是农场的副场长,给她安排了最轻松的工作。
而同样是知青,钱贝贝就惨了,跟着另外三名男知青下田拔草上山栽树,她本来只算得上清秀,这样没多久,整个人就像老了十岁。
一次坝上任务时,钱贝贝本来想装病躲清闲,谁知道碰巧遇上沙尘暴,她独自一人孤立无援,死在了坝上。
好在老天给了她重来的机会,她下定决心,这辈子一定要早早脱离北大荒,过上好日子。
钱贝贝心里窝火,尤其听宋稚云那番看似义正言辞的话,心里更是憋屈,恨不得立刻揭穿宋稚云的真面目。
什么建设祖国?宋稚云明明就是为了青梅竹马于朝阳才来的北大荒!
而且宋稚云还有支钢笔,正是于朝阳送给她的礼物,只要能提前揭穿宋稚云的真面目,那杨铎肯定不会同意跟她结婚,没了副厂长的保护,看她还怎么得意。
“云云呀,我瞧你口袋上别着的钢笔真是好看。”钱贝贝转转眼珠子,只当刚才的事儿没发生过。
宋稚云闻言低下头,似是突然想起来自己胸口还别着个钢笔,伸手拿了出来,“一支钢笔而已,也没什么特别的。”
“云云你是大城市来的,带的也肯定是好东西,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的钢笔,给我看看吧。”
在钱贝贝满怀期待的目光中,通体黑色的钢笔在宋稚云指尖来回转动,白皙的指尖阳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
宋稚云抬眼,看了看钱贝贝精光中带着期待的眼神,轻轻一笑,将钢笔递给了她。
钱贝贝大喜:“!!谢谢云云,这钢笔好沉啊,啧,我就说上面刻的有字!”
她满怀期待低下头,迫不及待想立刻大声念出上面的字:“于……金刀牌钢笔?”
啥?
金刀……牌?
于朝阳的名字呢??
她明明记得上辈子宋稚云说过,这钢笔上刻的有于朝阳的名字啊。
难不成在笔帽里面?
就在钱贝贝想要打开笔帽时,就被立刻宋稚云拿了过去。
宋稚云:“这钢笔是重要的人送的礼物,不好意思只能看看不能外借。”
钱贝贝心下了然,看来字真的刻在里面了。
“云云,谁送给你的呀?”钱贝贝不死心的接着问了一句,“我看你一路上没少去摸这钢笔,是不是你男人送给你的呀?”
一直好脾气听钱贝贝说话的宋稚云,似是终于被这接连打探隐私的话给激怒了,她秀气的远山眉凝聚成一团。
“钱贝贝同志,请你不要再打探我的隐私问题了,你有看我的功夫,不如多读读书,别总浮躁的想别人的事儿,而且你刚才背后议论人的行为真的不太好。”
“哦对了。”宋稚云忽然看了眼刚被自己收起来的钢笔,“刚才给你留面子才没提醒你,我这钢笔不是金刀牌,是金戈牌,有空记得多翻翻字典。”
“噗嗤”一声,钟志远率先笑了出来。
而刚才被钱贝贝‘背后议论’过的张宏也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拿着草帽扇着风,斜斜看过去,“哎呀,不知道怎么了,我这心情一下子好起来了,宋稚云同志,我休息好了,你要不要也过来歇会儿?”
“好,谢谢你。”宋稚云也不客气,她这具身体娇气,自己穿越前也是家里宠着长大的,一路颠簸骨头早就有些酸疼,干脆直接应了声,往前挪了两步,包裹旁边半躺了下来。
而车尾处,李大同惴惴不安的从包里套出了一本红色封皮的书,给钱贝贝递了过去。
钱贝贝早已经气的脸色涨红,绷着嘴低头一看,血管差点气的炸开。
李大同老实憨厚:“贝贝,我看完了,这本送给你吧。”
钱贝贝死死盯着那本《新华字典》,咬牙切齿:“……你自己留着看吧!”
而终于清静下来的宋稚云,将宽大的草帽盖在脸上,嘴角这才勾起一丝浅淡的笑意。
“叮铃铃……”
驴车上清脆的铃铛声打断了宋稚云的思绪,黄大叔高喊一声,驴车便停了下来。
“到农场咯!”
宋稚云闻声,将草帽取了下来,湛蓝色的天空立刻映入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