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晚辈再讲一故事吧。” 陈怀义语气平和地讲道:“童年时期,曾于村口见一刀客与一农夫起争执,只因刀客一时手痒,以飞镖射断十余株青麦,农夫拦住,索赔银子十两。 “刀客不忿,十余株青麦便是足穗丰收,价值也不过数文钱而已,索赔十两银子,显然是讹诈,自然不答应。 “农夫一口咬定十两银子,少一文钱都不行。 “刀客也丝毫不松口,一口咬定最多赔偿三十文钱,多一文也不给。 “最后,在村老调解下,刀客赔偿一两银子得以脱身。” 说到这里,陈怀义叹了口气:“故事重点不在故事本身,而在陈某,当时,陈某旁观,心中疑惑不解,以刀客之能,面对农夫之讹诈,完全可以强行离开,甚至一刀劈死农夫飘然而去,还可以扔下十两银子以求脱身,何故要与农夫计较? “若干年后,方知刀客所为,不过在一‘理’字,刀客有错在先,自知理亏,所以愿意与农夫纠缠,说是纠缠,其实是在讲道理。 “农夫开口索赔,为何?占着道理,是这个‘理’字让农夫拥有与刀客争执的底气,若不占理,区区农夫断然不敢招惹这般江湖人士。 “自那以后,某便知‘理’之一字虽轻,却又把人与禽兽虫豸区分开来,会讲道理方为人,不讲道理便如同禽兽,个人如此,家族也如此,国家更如此,知理,方知礼,不知理,便要遵循弱肉强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