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的手已经捏在林风的络腮胡子上,林风的眼神依旧平静。
一个人平静下来并不是什么难事,人人都可以做到。
闲适吃早饭的时候可以平静,漫无目的在大街上买菜的时候可以平静,下雪天在温暖的房间里盖上新打的蓬松棉被时,也可以平静。
但当剑尖,刀尖直指一个人眼睛的时候,高手也不能平静。
林风可以。
眼神平静不了只因他们还不够厉害。
当一个人足够厉害,对自己足够自信的时候,世界上便没有什么能让他的眼神出现波动。
只因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林风花了十年时间让自己学会平静。
她手中已经多了一片枯叶。
龙胜把络腮胡子撕了下来,看着这胡子笑了。
现在还不是时候,她手中仍握着枯叶。
“小子你这胡子都没长出来,有信心做我金龙帮的人吗?”
“有!”林风吼出粗狂的声音。
“哼,我可不相信”,龙胜的眼神突然变得冰冷,“我金龙帮的人只会抢东西,不会偷东西。”
“说,那几匹马你是从哪儿偷过来的?”
黄二看到两人这样的对峙,两腿发软。他当土匪是想吃香的喝辣的,要是每天都命悬一线,提心吊胆的,还不如每天喝点米汤,随便活活算了。
面对这样的质问,林风面不改色地回答:“这不是偷来的,这是我从一个小酒馆里救出来的。”
“救来的?小酒馆?”龙胜的神色不再凌厉,突然被一股悲伤席卷。
“当时马棚内有五匹马遇到一群野狼,野狼会等它们饿得没有力气反抗的时候吃掉它们。”
林风时时刻刻看着龙胜的神情变化,龙胜的反应告诉林风接下来她能说什么话。
“它们的主人回来了,要是没看到他们的马,这不就是偷吗?”龙胜继续问下去,他的思绪飘远,已经不知道自己刚刚说了什么话。
“酒店里有五具尸体,也不知道哪个是他们的主人?”
听到林风的回答,龙胜的心还是被刺痛了。
“什么样的尸体?”
“第一具尸体是个酒鬼,他的脖子已经被暗镖切断了,第二具尸体是一个矮胖的人,他趴在窗边,穿着黄色的衣服,第三具是一个蓝衣服的漂亮女人,第四具是......”
龙胜打断了林风,“蓝衣服的漂亮女人?哈哈哈,果然是个表子”,冷哼一声,又道:“接着往下说。”
“第四具是一个黑衣人,第五具是一个红衣服的瘦高个。”林风说完洪飞的尸体之后,看到了龙胜出现了自己想看到的表情。
“红衣服的真的死了?”林风又一次看到一个男人眼眶发红,男人们都是想方设法不让眼泪掉下来。
“是死了,看起来是自杀,他的飞镖......”
“儿呀......”他转身面向窗外。
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人世间不能言说的痛,他怎么可能不流眼泪,但是作为金龙帮的帮主,龙胜不能流眼泪,更不能被旁人看到。
这种情绪需要沉默来冷静。
他想到了洪飞本来应该叫龙飞,刚出生的时候皱巴巴的,满一岁之后又白白胖胖,之后他练武,隐瞒身份变成鹰连天的大徒弟,金龙帮才能在此次大赛完胜,最后为了不让更多人知道藏宝地,保护自己的安全,牺牲性命......
他更伤心的是,他已经快六十了,不知道能不能撑到生下第二个孩子,等他独当一面了 。
从逍遥仙人那儿逃脱之后,龙胜马不停蹄地赶往儿子说的生辰礼藏宝地点,再未回到小酒馆,他猜到自己的孩子已经死了,但是还是忍不住确认一遍。
等把生辰礼安全之后,他还会再回到那个小酒馆,亲手埋葬他。
听到那句“儿呀”林风的一切困惑都有了答案。
马是有灵性的,龙胜和洪飞的马在来绿林山的路上总是互相照顾,而且在金龙帮只有这两匹马吃上好牧草,答案就已经很明显了,洪飞是龙胜的人。
现在全金龙帮都在穿黑衣默哀,说明死的是一个大人物,龙胜没死那就是洪飞了。
林风没想到的是洪飞竟然是龙胜的儿子。
沉默的时间已经够了,龙胜转过身来,看着林风装假胡子画粗眉毛的样子,他想起龙飞十四岁的时候也给自己画假胡子,他那时候说他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看了看林风,一个山里的村夫,面对自己时仍能面不改色,这是魄力。
金龙帮现在势头正盛,需要这样的人。
“好小子,你在这儿不出一年,就不用贴这假胡子装男人了,到时候你肯定是一个真正的男人。”龙胜拍了拍林风的肩膀,笑得很慈祥。
果然,大人物是不会记得店小二长什么样子的。
草屋只剩下窗口的一方明亮,窗外就是秋。
红的叶,黄的叶,铺成一条小路,在路的尽头有一个人注意到林风。
无论她是公子小姐,还是村夫,店小二,马夫,流氓,乞丐,他都能一眼认出来。
弦月如弯刀,射出金属的亮眼冷白光,黑云流过。
黑云流得很快,风更快。
几道黑影闪过,没留下一声枯叶碎掉的声音。
这是轻功高手看到,都忍不住对自己毕生所学产生怀疑的轻功。
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是酷热还是冰冷,乱葬岗血腥味都从未散过。
黑风在空寂寂的森林涌动,黑鸦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