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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万步讲,如果我真的想和他结婚,按照他的艰难处境,只要我和老卢瑟顺便提一嘴。
不需要任何解释,为了讨好我,他立马就能把小卢瑟洗好打包送到我床上。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让我开始对莱克斯卢瑟感兴趣的是一个细节。
当他明显的敷衍拂了我的面子时,我还没来得及表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老卢瑟就选择了当众大声斥责他。
这挺不给小卢瑟面子的,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大家都很清楚老卢瑟并不疼爱他唯一的小儿子。
可有趣的是,即使只有极短的一瞬,我却在莱克斯卢瑟看似懦弱的神情里读出了点不一样的东西。
有那么一秒,虽然那只是转瞬即逝的一秒,可他的眼里却分明浸透了怨恨的光。
我十分确信,如果在那一刻,我能递给他一把匕首,他会毫不犹豫地用它刺向老卢瑟的心脏,并顺便捅死目睹一切的我。
于是乎,我正式开始对我的未婚夫感兴趣了。
也是在那时,我隐约意识到,或许,想顺利成为一个有钱寡妇会比我原先预设的困难的多。
但谁在乎呢?我想。
反正从打算按我爹的遗嘱和小卢瑟结婚的那刻起,我就清楚地意识到,我也多少有点不正常。
或许露易丝说的没错。
我,就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