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遇见过小巫师,在麻瓜界。”
“麻瓜?”
“那是他们对普通人类的称呼。”小男孩走到我们面前,“你是纯血?”
我点点头,对着他伸出手,“你好,我是伊丽丝,伊丽丝.劳尔。”
他有些别扭的和我握了手,为什么说别扭?因为我看到他悄悄在衣服上蹭了一下手掌。
从第一眼开始,我就喜欢他们两个,一个漂亮直率且聪明,一个别扭可爱且聪明。
我喜欢聪明的人。
从那之后的每一天,我们都会在那棵老榆树下喝茶看书。
他们很好奇劳尔家的小精灵,我也大方的给他们介绍了星期一。并且,我每次家里拿出来的书,他们总是特别喜欢,这让我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分享欲和自豪感。
我越来越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了,甚至开始祈祷太阳再迟一些下山。
莉莉曾邀请我去她家做客,我十分欣喜的应邀了,伊万斯夫人热情的款待了我,伊万斯先生也向我打听了很多有关魔法的事情。
但是,让我感到奇怪的是,那个叫牵牛花的女生,似乎对我和莉莉有很大的敌意。
哦,我并不在意她,我只是讨厌她用那样的态度对待莉莉。
于是,一天傍晚,她去芭蕾舞蹈班的路上,我带着星期一悄悄跟上了她。
因为她对她的长脖子感到很骄傲,所以为了让她的骄傲永远是她的“骄傲”。我让她脖子长的再长了一些,直到看起来快要支撑不住她的头后,我才让星期一停了手。
她扶着她那可笑的长脖子哭着求我变回去,我挑着眉让她保证以后对莉莉和善一些后才让她的脖子恢复了正常。
在回去的路上,星期一拉了拉我的手,“小主人,其实我没有完全变回去,我讨厌她对您的态度。”
我笑弯了眼睛,谁不喜欢完美的恶作剧呢。
我看着被夕阳染红的天空,突然想到了西弗勒斯或许还没离开老榆树,他从来都是在那里待到最晚的,就好像他很讨厌回家一样。
如果,他不喜欢他的家的话,我想要带他回我家。
老榆树被夕阳染成了红棕色,我还没走近,就看到了那个小小的影子。他看到我回来好像有些惊讶,当然,我也捕捉到了那一闪而过的欣喜。
“伊丽丝,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明天就要回巫师界了,想起来还没有跟你们道别。”我靠近他坐下,“你怎么还不回家?”
我看见西弗勒斯垂着头,手有一下没一下的薅着草地,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落寞。
“我讨厌那里。”
听见他的回答,我心里十分开心,我觉得如果他讨厌他的家的话,那他一定更愿意跟我回家。
“那你和我离开这里吧,去我家吧!我家的房子很大,比莉莉家的还要大的多,能住下很多很多人。”
我兴奋得向他描述劳尔庄园的样子,但是渐渐地我发现他并不开心,甚至有些生气。
“我不是一只宠物!”
他对着我吼出这句话后就离开了这儿,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生气,但我也不会去想,因为我同样感到生气。
当我回去和祖父祖母们聊了这件事情后,我受到了他们无情的嘲笑,他们说我像一个诱拐犯,还说我一点也不尊重我的朋友。
我还是不理解,我明明只是为了让他开心啊。
但是他们却告诉我,我没有真正去了解我的朋友需要什么,我以为的只是我的自以为是。
于是,我默默想了一夜,第二天,我又去了老榆树找他。
我突然的出现吓了他一跳,他看见我就起身想要离开,我连忙牵住了他的手。
“不是宠物,是朋友!”
他的表情有些懵,然后又冲我笑了笑。
我觉得我是取得他的原谅了。
我激动地抱住了他,心里莫名有些害怕,“明年夏天我会再过来的,不要把我忘了。”
八岁这年,我的喜好变了,春天成了我第二喜欢的季节,我生活的每一天都在期待着七月的再次来临。
九岁,我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情感,莉莉告诉我,那叫做“喜欢”。
“我当然知道什么是喜欢,我喜欢看书,喜欢麻瓜冰激凌,喜欢鸢尾花,喜欢老榆树,也喜欢你和西弗勒斯。”
“这不一样。”
莉莉有些苦恼,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于是从这天开始,每次她都会给我带不同的麻瓜爱情小说,企图让我理解“喜欢”的区别,与爱情的真谛。
其中一本叫做《呼啸山庄》的书赚足了我的眼泪,这就轮到莉莉感到不解了。
“你不觉得希斯克利夫的感情很可怕吗?他害死了他的爱人。”
“他们到死都深爱着对方,凯茜是为爱而死,我并不觉得她是被希斯克利夫害死的。”
“如果我是希斯克利夫,为了让我喜欢的人能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我宁愿他们忘记我。”
“这样不是很残忍吗?”
莉莉有些生气了,她皱起漂亮的眉头,拉上无辜的旁观者西弗勒斯。
“西弗,你觉得呢?”
他皱着眉,好像是在认真思考,良久之后,他抬起头,“我也觉得,如果忘记能让她能快乐的活下去,那就应该让她忘记。”
我愣了愣,心中莫名有些酸痛,我将这种情感归为辩论失败的羞耻。
这年夏天,祖父祖母的身体突然同时变差了,我还没有等到莉莉和西弗勒斯暑假结束就回到了巫师界。
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