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摊和馄饨摊的油烟气搅在一起,袅袅的送上来,忽然就有些想念周溪月做的菜。
他是饿疯了吧。
宋之扬嘴角扯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
他忽然想来一支烟,可是他的成长历程里从没有吸过这玩意。一直以来,他都是个极度自制的人,很清楚明白什么年纪应该做什么事。大学毕业后他跟随前辈在职场实习,看到坐在镜头前侃侃而谈的人,意识到比起做一个普通平凡的记者,他更想成为一个名人。
宋之扬从来不避讳谈他的野心,他想成名,想要名与利。一位大明星说的好,我不虚荣为何来娱乐圈里混?为何敢接受大家的掌声和恭维。
他想那个帮助他的姑娘到底是谁。他没有什么攀附的心,只是想用更好的努力回报她。
会是周溪月吗?
宋之扬发出短促的笑声,周溪月与这些个形容词相差十万八千里,如果是她,以她活泼外向的个性,应会跳出来邀功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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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月》的巨大影响力也造福了乐队演出。宋之扬所在的AandH公司如今视他为一颗崭新的摇钱树,在他的要求下,公司给乐队换了一个更大的演出场所,终于不用担心楼上的印度菜馆投诉问题。
新场馆可以容纳的人数是之前的好几倍,演出时长为了配合宋之扬日渐繁忙的行程没有改变,因此票价也没有提升。
因为与沈述的表姐是朋友,溪月总是能拿到亲属票。一月中旬,《溯月》休演两个星期,宋之扬得回乐队做定期演出。这一次溪月带李莎莎去见他。
这次虽是定期live,但因为乐队的第一张专辑在这日发布。
这一切当然是多亏了宋之扬。之前乐队一直无人问津,这次宋之扬一举成名,唱片公司就像猎犬一样嗅着肉味蹿了出来,争相恐后要与乐队合作,其实还是为了宋之扬。
溪月为了表示支持,买了三张专辑,一张自己留,另外两张分别送给李莎莎和远在澳洲的Leo。
李莎莎对音乐没什么兴趣,叨咕了一句:“也就宋之扬作曲的那一首还可以,这个沈述和K的都是口水歌啊。”
溪月笑笑,指了指好友的头:“头发又换颜色了?你染发太频繁我怕你秃哦。”
“我爸妈都不秃,基因好的很。” 李莎莎得意洋洋地拨了一下:“看到没,跟海藻似的!粉色是很好看,但是我突然想保守一点,来个褐色的。”
“奇怪了,你居然还会说保守这个词哦?”
两人一路打趣到了会场。虽是亲属票,但位置也不靠前,里面早就是乌泱泱的一大片了。李莎莎的身高这时就显出了优势,在一众女孩里颇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
一米五五的溪月就可怜了,虽说是踩了双五厘米的马丁靴,但其他姑娘也穿了高跟,她身高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只能猛力踮起脚尖。
她看到场子里居然有个姑娘和李莎莎差不多身高,惊呼道:“莎莎,你的身高没优势了,你看,人家比你高。”
“她穿了高跟鞋,我可是平底的!” 李莎莎看了一眼,发现真的有人比她更高,马上去看那人脚下有没有穿高跟。
莎莎没说错,这个女孩穿了高跟,但饶是如此,那身高也着实让溪月羡慕了一把。轮到签售环节,溪月却看到那个高个子粉头发的女孩在跟人交易什么,很快她就拿到了十几张签售握手券。
有些姑娘想多跟偶像接触,会大量购买专辑,为的就是里面的签售券或者握手券一类的东西,有钱的会使用钞能力专门购买这些券。
那姑娘将券买好之后才去排队,巧的是她就在溪月前面。
轮到她了,姑娘上前将专辑给宋之扬,笑说:“宋之扬你好,我叫桑晓。”
“桑晓是吗?” 宋之扬笔下不停,一边签名一边说:“谢谢你来支持我。”
旁边的女生也不知和沈述在聊什么,突然爆发出一阵很大的笑声。室内本来就人声鼎沸,这样一来溪月听不清桑晓和宋之扬说什么,只有一些简单的只言片语钻进了她的耳朵里。
“嗯嗯,我有去看,真的很精彩。”
“希望你以后常来我们的live。”
溪月侧头看去,宋之扬勾起唇,暖暖的黄光照在他脸上,半明半暗里,他垂首敛目,唇角荡着一层笑意。
桑晓离开后,轮到溪月上前。她摊开海拔,低声道:“我只看了首场,虽然有点紧张,但演的很好,加油。”
环境太吵杂,宋之扬听的不是很清楚,他签完名,抬眼看了溪月一眼,说道:“今天怎么来挤了?不是准备期末了吗?”
“我期末考试稳的很。”
溪月有些落寞。宋之扬并没有像方才对桑晓那样热情,甚至没有将身子前来听她的话。诚然,对宋之扬来说,溪月是个熟人,不必在这种场合仔细聆听,反正有的是说话的机会。
宋之扬签完之后递给溪月,见她没有离开的意思,问道:“还有事?”
溪月说:“你不跟我说点什么?”
宋之扬发现他有个古怪的地方,他无法容忍溪月不笑的模样,蹙了蹙眉,说道:“以后再说嘛。”
他罕见的加了个语气助词,带了点“哄人”的意思。溪月她拿了专辑和海报离开,忘记身后还有个李莎莎。
李莎莎签完名出来,重重拍了下溪月的肩膀,笑说:“那宋之扬确实好看,怪不得你被他迷的神魂颠倒的。带我到后台认识下他们成员不?我才想起那个沈述是谁,之前我爸爸办派对他来——”
溪月没注意听她说话,因为她正在刷微博。
那个叫桑晓的姑娘方才聊天的时候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