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息吗?”
宋璞眨了眨眼晴:“没有吗?”
他点了点头:“对,没有。”
“前女友也没有?”
“没有。”
“我不信!”宋璞瞧着他的脸,鼻梁直挺,长长的睫毛,漆黑的眼眸,如果没受过伤,这双眼睛绝绝子。缺点嘛,就是……个儿矮,衣品一般,是大多理工男的平均水平,有点不起眼。
他没再回应,对于边诩而言,以前四肢健全的时候,他不上心,现在变成这幅样子,没有后悔药,不被人嫌弃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菜上桌,宋璞一阵惊呼,她像所有第一次来这家店吃饭的人一样,对盘子的大小和盛在里面的量感到惊讶:
“才十五块钱啊!”
边诩觉得她孩子气的模样特好玩儿:“是不是也爱上这家店了?”
小姑娘高兴地回应:“嗯!下次我也要带我朋友来。”
朋友?
所以他们俩,现在算是朋友吗?他知道,有时不问反而更好。
说起来,这段时间,没少吃苦头,虽然边诩身上的疤痕情况已经好了很多,可手术还是在所难免,他对手术深恶痛绝,咨询过医生,才说服家里延后。
他信誓旦旦:“大男人不在乎身上多块疤。”
高越直翻白眼儿:“要不是影响关节功能,你丑死也没人管。”
每天清晨第一件事,就是拉柔韧,边诩痛的龇牙咧嘴,没心没肺的高越摇着拉拉队手花夹着嗓子踢撑死≡十度的腿:“学长加油!学长加油!”
要手还在,铁定削他。
每天大部分时间,边诩都在练习基本的生活技能,这是康复训练必经的过程。写字,穿衣,吃饭,身上的肌肉经常绷着绷着就抽筋,高越特“蠢”,帮他按的时候,从没按对过地方,手劲儿还大。
“你是想杀了我吗?”
他舔着脸:“这是赤/果/果地偏见,你就当我是璞璞小学妹。”
他愤恨地瞪视,高越却撅起嘴:“亲亲学长……”
“呃…能自/杀吗?”
他把脚顺利搭在了桌边,脚趾可以稳稳地拿住勺子,宋璞拆开筷子,麻利地帮他夹菜,边诩想起几个月前,与宋璞在肯德基的时候,他还做不到现在这样,果然世间的苦,没有白吃的。
他很高兴进步,让他有足够的勇气再次和宋璞见面,同时内心又有点失落。也许,他在宋璞的心里,永远就只能是边诩学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