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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2)

惠风和畅,万里无云。

微风从敞开的木门外吹进屋内,拂过卧榻之上少女紊乱的发丝。

立于一旁的探春细细打量了一眼。

她自小便知晓小姐生了一副全京都贵女都比不上的好皮囊,如今竟越发清艳娇美了。

少女淡眉如秋水,或是方才醒来,杏眸迷离含着水光,巴掌大的小脸俏生生的,青涩中已然隐隐显露倾城之色。

察觉到侍女的目光,沈观衣将口里的盐水吐出之后,抬眼看去。

探春笑道:“小姐,您越发好看了。”

少女坐在镜台前,任由探春走至身后为她梳妆。

她看着铜镜中还未出阁的自己,容色稚嫩,如春日新芽,远不如后来的雍容华贵。

这不是她!

或者说……不应该是现在的她。

近四十的年纪,再美的皮囊也早已凋零,而此番出现在铜镜中的人,却年轻貌美,连她自己瞧了,都有些出神。

眼底悠然浮现出一丝自嘲,所以,她回到了十六岁这一年。

而上辈子,那突然从街上冲出来的学子,果真如愿要了她的命!

沈观衣深吸一口凉气,仍旧不太接受自己的死因竟是被一个岌岌无名上京赶考的学子,一刀捅死!

不过仔细想想,上一世她着实也没做什么好事。

利用这身皮囊,将她的丈夫,当朝摄政王李鹤珣玩弄于股掌之中。

让声名显赫的侯府世子宁长愠,对她求而不得。

沈家灭门、太子落马,甚至于后来的侯府举家流放,诸多事中,皆有她从中挑唆的影子。

尽管,门是李鹤珣灭的,人也都是他杀的。

但饶是沈观衣再辩驳,也无法洗净她满手鲜血的事实。

不过那人杀她时,曾面目狰狞的笑道:“别怪我,要怪就怪你是李鹤珣那狗贼的家眷,他杀了那么多人,也该尝尝痛失所爱的滋味。”

若不是她当时流血太多,定要气的跳起来给他一巴掌,让他滚去杀李鹤珣!

她没能如愿,但那学子如愿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李鹤珣策马而来,依旧是那温和清泠的挑不出瑕疵的容色,随着岁月的沉淀,更为贵气逼人。

他不曾穿官袍,甚至不曾穿锦衣华服。单薄的烟青色料子制成的长衫,令他更为清贵出尘,若不看那双凌厉的眸子,谁能想到这是当朝最不可言说的摄政王。

那时她又疼又恼,疼的她说不出话来,只能瞧见眼前一片模糊,李鹤珣疯了一般杀红了眼,向来一尘不染的衣摆沾染上朵朵血梅。

他不分敌我,将所有拦着他的人都斩杀在刀下,这才趋步来到她身边。

“娓娓……”

李鹤珣嗓音沙哑的一塌糊涂,她下意识的抬起手,穿过他浓密乌黑的发丝,揉着他的后颈想要安慰。

劝他莫要再杀人,免得落到如她一般的下场。

但不等她出声,李鹤珣便森然开口,“都杀了,一个不留。”

后来他低声附在她耳畔似乎说了什么,但她已经听不清了。

只记得阖眼之前,看见他用上京城漫天的血,来祭她的命,为她报仇。

不过,她仍觉着自己是受了李鹤珣的连累,才遭此一难。

但死了也好,那般无趣的日子,她也早就过腻了。

只是死便死了,为何还要让她再回来?

还是回到她十六岁,一无所有之时。

此时的她,还是被沈家放在庄子上养的庶姑娘。为了回京让宁家死无葬身之地,利用这副皮囊,满心算计。

“小姐,明日咱们便能离开这里,回京城了。”

沈观衣兴致缺缺。

上一世她宁愿烂在上京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也不愿离开。

如今却提不起半点兴趣。

或许是大仇得报后她并未有多高兴,所以如今提起回去,也觉得不过如此。

见沈观衣神色懒散,探春不解道:“小姐,您……不高兴吗?”

“有什么好高兴的?”

“可前两日你接到宫中赐婚,明明……”

沈观衣捏着发丝的手一顿,想起上一世她接到赐婚圣旨之时,高兴的快要合不拢嘴,整宿整宿的因这桩婚事而高兴的睡不着觉。

皆因陛下赐的不是什么普通世家公子,而是李家炙手可热的嫡出长子,李鹤珣。

这时候的李鹤珣,说是上京所有女子心中的白月光也不为过。

李家是上京权贵中的权贵,如今家主是当朝太师,夫人是先皇亲封县主,姑姑更是宫中贵妃,孕有五皇子。

而李鹤珣此人,文韬武略无一不精,更是将李家带到了新的高度。

年仅十七便高中三元,论学识策论,前有太傅亲言称赞,后有天下学子追随。

世人都道,来年他定会青史留名,成为不世贤臣。

更何况,他模样长得也好,芝兰玉树,清泠如月,否则乐安郡主不会非他不嫁,将上京搅得一团糟。

但若不是乐安郡主,皇上不会被闹的生怒,也就不会有这一纸婚约,让她能轻而易举的嫁入李家。

她自诩美貌无双,所以上一世她利用这副皮囊,将高高在上的公子变成了人人畏惧的刽子手。

李鹤珣那人,她与之相处了二十多年,远不如世人所言的那般孤傲清高,藏在那副温和皮囊下的,是一颗冷漠到不近人情的心。

她见过他杀人如麻,阴骘残忍的一幕,便无法想象他矜贵高洁,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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