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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彩(本章换为第一人称)(1 / 1)

阳光穿过厚实的窗帘之间的缝隙,照在了我的脸上。我伸手捞过手机摁亮看了一眼, 上午九点半。

我在清迈已经呆了两个多月了。

两个多月前,我喝醉后醒来就已经躺在酒店我自己的房间里了,但我对我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可以说是了解得事无巨细。

元岁和严申陪我在泰国玩了三四天之后准备去澳洲玩,但说不上来为什么,我并不想离开这里。他们劝了我几次发现我意已决,最终选择尊重我的想法,留我在清迈。

我在第一次遇见Ken的商业街附近租了一个小公寓,改签了签证,每个月依靠之前的版权费和出版社新发的稿费度日,听起来拮据,其实还挺有滋有味。

元岁还在的时候,我们一起交到了新朋友,是个叫阿彩的中泰混血儿,长得颇有些像杨丞琳,有一双很灵动可爱的眼睛。

她很活泼,经常会来楼上找我出去吃夜摊,也会带我去逛些当地有名的宝藏网红店。

阿彩在清迈住了很久,聊天时她说她是因为父母去世,所以还没成年就来到这里一个人居住,现在也不过才二十二岁。

元岁和我都一致表示惊叹。

阿彩害羞地笑笑:“我在国内没什么想做的事,也没什么爱看的人,伤心之下就直接出国了。”

“怎么没去欧美澳洲那边呢?”

阿彩想了想,才道:“我英语不好,当时应该是觉得泰国中国人多才来的吧?我也记不清了。”

元岁笑起来甜甜的:“对对,我们也是抱着这个想法才来这边旅游的。”

“那么……欢迎你们来到清迈?”她俏皮地眨眨眼,微笑着说。

我们都哈哈笑起来。

除了再没见到ken之外,一切都在向我所预想的方向发展着。

我是七月末来的泰国,现在已经十月中旬了,但大家依然大多穿着夏天的衣服,好像赤道地区永远没有秋冬。

[阿彩]:今晚带你去KTV唱歌去,记得晚上九点穿得漂亮点下来找我!有个超级大型男也参加这个局。

我慢吞吞地看着信息,读到最后一句时心中莫名一跳,眼前隐隐浮现出一个人影来。

我实在是个朋友圈比较小的人,平生见过可以称为超级大型男的,大约只有那个叫Ken的男人,路方锐都比不上他。

虽然路方锐是个拳击手,但总归在那时他还是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一看就是长在红旗下生在春风里的三好青年。Ken则不同,虽然只见了两面,但他身上那种野性的侵略感和蜜色的皮肤给他平添了几分成熟稳重和性感,再加上他看起来,身材似乎比路方锐还好得多…

咳,罪过,我怎么能这样!我在心里小小地谴责了下自己。

回神后我忙回复阿彩:好的。

一一夜幕很快降临,我一看表已经快九点了,于是拿起包下楼去找阿彩。

她明显为今晚的局做足了准备,穿得很有时下美拉德风的样子。

她一见我眼睛就亮了起来,伸手就要摸我的腰,一边笑着调侃我:“Sexy~”

我一掌拍开她作乱的手,瞪了她一眼:“狗爪子!”

“只对美女才露狗爪子。”她眨了眨眼睛,毫不客气地回我。

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她,催促道:“不是说唱K?赶紧,赶紧走,你家简直太危险了。”

阿彩这才嬉嬉哈哈地领我下楼去,坐上她的车往目的地去。

我们在路上买了好些小吃,还带了阿彩家里的两瓶酒作为见面礼。阿彩和我到了KTV门口时,她给她朋友打了个电话,让那人出来接我们,不一会儿一个穿着花衬衫的泰国男人满脸笑容地走了出来,一见到我们两个就捏着嗓音道:

“阿彩你终于来了,你们两个再不来人家都要急死了。Dalawa都来了,你快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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