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多久,兰迟昏昏沉沉地醒来,向四周望去发现还是在须尽欢酒铺里。外面天已大亮,人群熙熙攘攘,叫卖声和吆喝声不断,完全不同于昨夜那个寂静的琅州城。
兰迟好奇地打开酒铺店门,外面……外面怎么排了这么长的队?!
排着长队的人们见酒铺门打开,顿时群情激涌,争相喊道:“明老板,我要三斤须尽欢!”
“五斤,我要五斤!”
……
兰迟惊诧,他们怎么都看着我!还叫我明老板!
还不等兰迟思索,一道清丽的笑声自嘴里发出:“都别急,排好队,今天一斤限购啊!”
“哎呀,怎么又少了!明老板,可是人手不够,咱们帮你酿啊!”
“对啊,虽然你教了大家伙儿酿酒,可就是酿不出你的那个味儿。”
“就是,除了你的酒,谁还敢叫须尽欢啊!”
……
那道声音继续笑道:“那可是你们的事!好酒尽欢,可这酿酒的人也得欢意不是?我呀,就是酿个心情!”
说完,兰迟发现自己让出了房门,人群挤进酒铺中,院中已有小童在打酒交易。
见此,兰迟终于回过神来,他应该是入梦附在了这具身体中。
忽然这具身体一迈步,却被柔软的长裙差点绊倒在地,只得提起长裙,慢慢进了二楼的卧房。
关上门后,明老板长吐一口气,随即又道:“你刚刚又调皮了,害我差点出丑。你说你,都十多年了,还是乱来,真不知是哪里来的小鬼!”
兰迟以为自己暴露,可又觉得不对。细细思索,他才意识到这个身体很有可能是一体双魂。
兰迟从身体的一点记忆中了解到,这一魂本身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从浑噩中有意识时,就与这个叫明瑟的姑娘一起了。小鬼住在她的身体里,看着她从一个奶娃娃到芳年少女,并且她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明瑟是须尽欢酒铺老板三十多岁才有的女儿,从小被如珠似宝地疼着,当做大家闺秀来培养,就指望她以后有个好人家嫁了。但明瑟却非常喜欢酿酒,非要跟着明老板学酿酒。并且她天赋异常,才十四岁就酿出了名动东晟国的尽欢。
明老板去世后,十六岁的明瑟一人打理着酒铺,她自创酿酒新法,也不吝啬地向外人教授酿酒的技巧,赢得了酒仙子的称号。
这时,楼下传来吵闹的声音,明瑟安抚了体内的小鬼便迅速起身下楼去,却见众人正围着一个灰色的身影拳打脚踢。
众人见到明瑟便停了下来,让出那个被围攻的人。
其中一人说道:“明老板,这人偷你酒喝!你说,怎么处置?”
明瑟慢悠悠走到众人跟前,蹲下来朝地上抱头的人问道:“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地上的灰影颤巍巍地抬起头,鼻青脸肿,已然看不清真面目,但那神态和语气却还是让明瑟一眼认出,这是琅州城有名的混混头子莫青。
莫青咬着牙道:“我没偷喝,就是闻闻。”后面那半句话微不可闻。
明瑟明显不信,威胁道:“我可最讨厌别人骗我。你要是还不说实话,我就把你泡在臭了的酒糟缸里,熏上三天三夜!”
莫青听完却眼睛一亮:“不如让我在你店里做帮工吧!别说三天三夜,三十年也不成问题!”
明瑟失望了,拿起一个木瓢就朝莫青的头砸了下去,起身道:“我最讨厌不实诚的人和懦弱的人!”说完,就让人把他丢出了门去。
小童忿忿道:“明姐姐,他胸前的酒囊里还藏有半斤酒呢,你就这么放他走了?”
这些小童都是流浪的孩子,被她收养之前常常被混混欺负,莫青就是他们最厌恶的人之一。
但是莫青……对明瑟来说是特殊的。
门外丽日晴空,清风穿堂而过,一身柳黄衣裙的明瑟捡起地上掉落的糖炒栗子嫣然一笑,带动鼻尖的小痣更加明媚。
她摸了摸小童的脑袋:“好啦,我打了他,心理舒坦多了。千金难买我高兴,就当他给了酒钱吧!”
兰迟也对莫青此人非常不喜,至于为什么却说不上来。而此时不悦的兰迟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原本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他正逐渐成为那个“小鬼”。
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了几天,店里忽然来了琅州首富李府的管家。
他不是来买酒的,而是来认亲的。
他说明瑟是李府丢失的小姐,此次来是想带她回去认祖归宗。
明瑟不信,兰迟也不信。
琅州城虽大,但这都十几年了,怎么现在才找来认亲。而且,她从未听说过李府丢了个孩子,倒是他们的长公子李鹤年从八岁起就成了痴儿。
为了治好李鹤年,李父李母四处求医问药,殚精竭虑,前几年就早早去了。从此偌大李府只剩一个痴儿和一位年仅十七岁的娇小姐。
恶狼们都摩拳擦掌准备从中捞一块肉,却没想到这位娇小姐手段毒辣,很快就重整旗鼓,成了如今李家说一不二的当家人。
“我如今过得很好,不需要认什么亲。”明瑟轻抿一口酒,侧眼看了看尴尬的管家,“再说了,我绝对相信我是明家亲生的女儿。”
明瑟不欲多言,一再拒绝李府管家,将他请了出去。
明瑟觉得莫名其妙,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然而几日后,李府当家人李玉黛亲自登了门。
若兰迟记忆还在,便能认出这就是那日须尽欢的素衣美人。
李玉黛要求借一步谈话,明瑟便将她带到了后面竹苑。
明瑟开门见山:“尽欢酒的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你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