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实是,这看起来幼稚的女孩子,远比我想的坚毅。
不屈不挠的她看着我,一点也不气弱。
她竟然说,肖枫的选择都是自己的,她觉得很对。
原来,他俩果然是一对,看问题的角度竟出奇的一致。
我终于明白了喜欢真的含义。
原来,我一直认为对的事,也许他未必看重。
俩个价值观不一样的人,怎么可能碰撞出爱的火花?怎么酝酿喜欢的土壤?
原来,这六年来一直是我在自作多情地以为可以感动一个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喜欢感动那个人,让他也喜欢上自己。
徒劳。
一切都是徒劳。
在本就不喜欢的自己的人身上深情,就是一份生命的消耗和徒劳。
看着他的她又欢欣愉悦地带着那俩个奇装异服的室友欢实地离去,我坐在咖啡厅里,拿起手机,给肖枫拨通了电话。
我告诉他,数据是我改的,我告诉他,你把系统修改好可以回来了,我告诉他,我见了他的小女朋友,我告诉他,很感谢他给我生命里六年的一厢情愿的体验,我告诉他,我要出国了。寻着自己的喜欢去做事,不会再耗在这里期望一份不切实际的等待。我告诉他,那次在项目公司酒会之后,他喝醉了,我把他带到自己房间,是我不对……因为,这些年来,我实在太喜欢他了,喜欢让我发疯。
原来,喜欢而不得最是痛心;
原来,喜欢而不得释然最是深刻。
我走了,肖枫,你和我的六年在我心里,就像一首老歌,深深印在了我心里,每一句,每一瞬,我都能回味好久,我知道在不久的将来,这回忆将伴我度过很久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