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在西域新添了许多驿站,而且把驿路一直横贯到欧洲,形成联结欧亚大陆的一条长长的驿路。元朝在辽阔的国土上,建立了严密的“站赤”制度,使邮驿通信十分有效地发挥作用。所谓“站赤”,是蒙古语“驿传”的译音,从此我国后来通称驿馆为驿站。站赤制度是一种完整而系统的驿传制度,它包括驿站的管理条例,驿官的职责,驿站设备以及对站户的赋税制度等等。那时的驿站,在中国境内就有1496处之多。元朝也仿效宋朝的办法,在各州县广泛设置“急递铺”,约有两万处之多。据元《经世大典》记载:“凡在属国,皆置传驿,星罗棋布,脉络贯通。朝令夕至,声闻毕达。”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游记中对元朝的驿站也有生动细微的描绘。他说在从元朝京城到各省的四通八达的干道上,每隔几十里就有一座建筑宏伟、陈设华丽的驿站。驿站中饮食起居所需物品,无不俱全。不仅为钦使来往休息之用,而且还接待过往商旅、达官贵人,直至蒙古王侯和国外佳宾。驿站还负责给使者和贵宾配备交通工具,陆行有马、驴、牛,水行有舟,山行有轿,东北边远地区更有特殊用于冰上的驿狗。据统计,元朝全国共有驿马45000匹,东北的哈儿宾(即今哈尔滨)地区有驿狗3000只。南方一些水运发达地区,主要是水驿运输,有水驿420多处,备驿船5920多艘。这些交通工具和设施,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全国驿路交通网。但在这庞大的驿路交通网后面,却是站户的悲惨生活。
“站户”,顾名思义,即服务于驿站的人户。元代驿路很多,所需费用也很浩大,元代统治者便把这些负担转嫁给百姓,让一些人户专门承担驿站的差役及其费用。站户大部分原先是普通农牧民,他们负担沉重。首先,他们要供应各驿站来往官员的饮食。这是一笔很不小的负担,尤其当王公贵族大官出使时,更是山珍海味,奢侈异常。其次,还要供应使者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马、牛、驴、狗以及车辆。还要包括常年的饲料、牲畜和车的配件。这笔费用也是不小的。再次,站户还负担驿站的劳役,如为使臣充当向导、车夫、船夫、搬运工等。这些差役都是无偿的,还要自备饮食。站户们被沉重的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有的实在坚持不了,只好背井离乡,四处逃亡,备受摧残,甚至老死在荒郊野外。元代诗人许有壬有首诗描写他们的悲苦生活说:“盛冬裘无完,丰岁食不足。为民籍占驿,马骨犹我骨。束刍与斗菽,皆自血汗出……”(《至正集》)。意思是:数九寒冬我还披着一件破烂的皮子,连丰收的年景也难以吃饱饭。当上了入籍的站户,就像被役使的马那样受苦。缴出的一束干草一斗粮,都是我的血汗所出!最后,这首诗为贫寒的站户喊出了不平的呼声:“生儿甘作奴,养马愿饲粟”,难道我们世世代代甘于当牛做马、贱如奴隶吗?这首诗如实地反映了元代站户的悲惨生活。
明清两朝的邮驿,基本上是沿袭旧制的。驿站的设置和使用同前朝一样,仍处于政府的直接管理之下。过往人员投宿,必须持有官方的通行凭证,并要进行登记。根据来客的身份和官品,驿站对住宿房屋、食物供应和交通工具作出相应的安排,体现出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也进行了某些邮驿改革。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鉴于元朝末年驿站混乱的教训,一开始就用严法对某些特权者进行了限制。他明白规定:“非军国重事不许给驿”(《昭代王章》),意即不是国家与军事大事,一律不许滥用驿马或动用驿站的邮递设施。他颁布了“应合给驿条例”,限定了符合用驿条件的人员,其他人一律不得“擅自乘驿传船马”,违者重罚,并亲自处罚了一个开国功臣和他自己的两个女婿。明朝中后期有名的改革家、万历年间(公元1573—1620年)的宰相张居正在对赋税、吏治改革的同时,对邮驿进行了改革。他从限制官员的驰驿特权入手,提出六条新规定。如规定非公务任何官员不得侵扰邮驿;过往驿站的官员只许按国家规定的级别供应食宿,不许越格提出奢侈的要求;除邮驿供应外,任何官员不许擅派普通民户服役;还规定政府官员凡非公务而到任、离任或请事假等旅途费用,一律不得由驿站负担,不得动用驿站的交通工具等。这些改革大大降低了邮驿的经费开支,也就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据统计,经过整顿后,全国共减少邮驿经费1/3左右。在改革中,张居正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身边做起。他的儿子回老家参加科举考试,不用官府邮驿,而是出钱自己雇车。张居正的父亲过生日,他也不动用驿车驿马,而是骑着毛驴回乡祝寿。同时,他对那些违反规定的官员,也绝不手软。有一个甘肃巡抚的儿子擅自驰驿,被他革了职。这一处分使得朝野很为震动,许多官吏不敢再为非作歹了。张居正的改革,老百姓“欢呼歌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这时的明朝政府已经腐朽得不可救药,这些改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死后不久,生前的一些改革措施就全被废除了。
清代邮驿制度改革的最大特点是“邮”和“驿”的合并。在清朝以前,虽说某些文书上常常“邮驿”合称,但实际上邮驿是两种职能不相同的组织机构。从汉唐以来,一直是“邮”负责传递公文,是一种通信组织,也称为“递”,或称为传,而“驿”实际上是只负责提供各种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并兼有招待所性质的组织。二者互为补充,但毕竟是两套组织系统。清朝时期,这种组织融为一体了。驿站从间接地为通信使者服务,变成直接办理通信事务的机构。这样,通信系统比先前机构简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清朝驿站比明朝更为普遍,在一些边远的县级地区,新设了“县递”的机构。这种机构负责县间通信,弥补了干线驿站的不足。另外在东北、华北北部、西北和西南边疆地区,清政府还开辟了许多新的驿道,新设了若干邮驿机构。这些机构,随地区而名称不同,大部分称“驿”,军用称“站”,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