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孤身入敌营还不得不压制力量的情况下,各个击破才是上策。 虽然看到魔头们内讧是好事,但现在程棂还没有拿下,若是让殷诏夜贸然掺和进来,两人谁把谁弄死了都是麻烦。 基于这一原因,慕韶光决定先去刘氏所居住的地方看一看情况。 整片西荒当中,除了在魔气旺盛的灵山中修行的各派魔修,还有不少普通的魔族百姓也世世代代居住于此。 慕韶光御剑站在半空中,遥遥向下望去,就像以往每回从门派中下山时那样站在高处俯瞰人间。 在他的眼中,一重重山脊苍翠如染,一直朝着远方绵延而去,到了山脚之下,便逐渐有了指甲盖大小的房屋,以及宛若被笔锋轻轻抹出的小路与河流。 蚂蚁样的人在路上屋间来来往往,辛勤劳作,朝霞绚丽多彩,云层由金至紫又至艳红,将他们的身形都镀上了一层浅浅的艳色。 这个高度飞鸟难及,只有云和风在衣袍间浩浩而过,慕韶光一弹指,昨日从程棂处取得的那颗水滴从他指尖飞至半空,转眼放出炫目的光芒,准确地向着某个方位照去。 慕韶光向光芒示意的方向逐渐靠近,水滴变成了一面水镜,随着距离缩短,那上面的画面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映照出一名女子,和两个孩童。 那女子转过脸来,正是刘氏。 她面前的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看起来如同人族的十一二岁,女孩则还很小,也就只有四五岁左右,两人身上衣服破旧,但都很整洁。 刘氏此时已有百余岁了,但魔族生长缓慢,生育期又长,她的两个孩子尚且没有成年。 刘氏蹲下身来,为两个孩子整理衣服,同时叮咛道:“……你们两个去了舅舅家要好好听话,舅舅会送你们去师父那里学识字,学功夫。等到冬天过年的时候,娘就去接你们回家。阿寄要好好照顾妹妹,元元跟着哥哥,别乱跑,记得吗?” 小女孩元元奶声奶气地大声说了“记得”,那个叫“阿寄”的男孩子却异常沉默,过了片刻,才在母亲殷切的目光下拉住妹妹的手,慢慢点了点头。 刘氏摸了下儿子的头发,又叮嘱一边“听话,照顾妹妹”,这才道:“快去吧。” 两个孩子转身离开,眼看就要走出小院了,刘氏忽然又脱口道:“等等!” 两人回头,看见母亲又急匆匆地从后面跑上来,弯下腰,紧紧地将他们搂进怀里,抱了好一会。 “你们一定要好好念书,好好学功夫……” 她喃喃地说:“当个有本事的人,长大了才能不让人欺负,才能保护好自己的……自己的孩子,别像爹娘一样没用。” 元元大声说:“长大了还能保护爹娘!” 刘氏眨了眨眼睛,将眼眶里的泪水眨了下去,笑着说:“是,还能保护爹娘!元元快快长大,爹娘等着!” 她将一儿一女松开,催促他们上路,自己则挑起了早已准备好的担子,也跟着离开了家门。 这担子里面有些刚煮好的茶叶蛋,新摘下来的菜,和两只老母鸡,她前几天就和儿女说好了,要把这些卖掉,换了钱扯两块布,给他们换新衣裳。 她的两个孩子,从小就没怎么穿过新衣裳。 他们更小的时候,家里日子还好,但她总想着,能省一点,就多攒下点,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旧衣服改一改还能穿,买块新布实在是不便宜。 她拼命攒钱,拼命劳作,有时候到了夜里,将包着钱的小布包拿出来,数一数里面的铜板,心里就说不出的满足。 很少有人知道,她心里一直有个念想,想把儿女都送到灵山上当弟子,学法术。 如今的世道这样乱,整片西荒上都是魔修横行,不时还会遇上凶猛庞大的妖兽,普通百姓没有抵御之力,只能随波逐流,朝不保夕。小小年纪的孩子,就要随着父母担惊受怕。 但如果他们能有幸被那些有神通的大人物们看中,以后就再也不用过这样的日子了。 他们也会练成很厉害的本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受人摆布,身不由己。 就像她第一个孩子,那个孩子……从她身边被带走的时候,她觉得像割肉一样的疼,可是这么多年了,他在程家当着小少爷,吃得饱,穿得暖,谁见了都要恭恭敬敬。 比跟在自己身边,强多了。 哪个孩子她都舍不得,可是乱世之中,还是想给他们尽量争上这样的好命,起码活的要比她强。 等攒够了盘缠和束脩,就能把他们送去了。 可有一天晚上,再喜滋滋打开枕头底下的小布包时,她看到,里面的钱全都不见了。 刘氏发疯一样地到处找,直到遇上了酒醉归来嚎啕大哭的丈夫,才知道是他出去赌钱,结果全都输了个精光。 他不只是输光了家里的钱,甚至还在外面欠下了不少赌债,无论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 前天有人送来消息,刘氏得知,这个几天没有回家的男人已经被催债的债主给活活打死了,对方还限期她三天之内必须将所有欠的债换上,不然就要带走她的儿女。 她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就像她一直自己知道的那样,她只是个没用的小人物,没什么本事,大概唯一还算是值点钱的……也就是这条命。 幸好还有人愿意买她这条命。